第三十二章 跟着虞候有肉吃

三耳杯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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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不该杀她的,毕竟夫妻一场,这里面可能有些误会,也说不定。”

    吴熙安慰着雷豹。

    “我就是不杀她,她也活不成了,女人始终对贞洁看的很重,由我亲自帮她,她会好受些。”

    雷豹的眼角有泪水溢出,本来可以天涯共长久的,一个野心家把他们美好的生活撕得粉碎,如今天人两隔,所有的愿望都成了泡影。

    秋娘跟着自己没有过一天好日子,从来都没有怨言,眼瞅着好日子就要来了,她却走了,这叫人如何不痛心?

    说好的天长地久终究在这个夜晚化作一团青烟袅袅升起,飘向了远方,愿她在天堂得到安息。

    七尺男儿哭的伤心,吴熙心里的怒意更甚,怨范大成,也怨自己。

    好好的说什么大实话,本来觉得事情不对劲,那些人死的有些诡异,好像有话要说的样子,最后都被灭了口,想来想去觉得雷豹能有今天的地位,绝对不是个人的勇武所能达到的。

    于是就和雷豹回来看看,秋娘知道事情败露是迟早的事情,找了一根绳子准备吊在房梁上结束自己的罪恶,来守护丈夫心里的美好。

    绳子刚套在脖子上,雷豹就破门而入,此情此景,无论她怎么辩白,都无济于事了。

    大错已经铸成,如今唯一的办法就是尽快结束自己的生命,不让雷豹蒙羞。

    吴熙匆匆敢来之后,已经晚了,雷豹的横刀已经贯穿了秋娘的整个身子,刀尖带着鲜血就露在秋娘的后背,而这个大男人抱着秋娘的尸体哭的死去活来。

    凄美的爱情总是有一段不为人知的故事,他们也一样,互相扶持走到现在跟不容易,一刀下去,什么都没有了。

    这一切都拜范大成所赐。

    雷豹就是一个暴脾气,拎起横刀就要取范大成的项上人头,被吴熙阻止了,要想让一个人守住秘密,最好的办法就是让这个人变成死人。

    很显然,范大成的心里也是这么想的,所以在吴熙去客栈的空档,就偷偷出去杀人,完事之后,回去继续装死。

    计划的很完美,几乎没有瑕疵,在来的路上,还在为自己的机灵狠狠的点了一个赞。

    “该叫你丁三郎才是吧?一直怀疑队伍里有内奸,没有想到是你,也应该是你才是啊。

    秦直道的县衙不该这么落魄才是,唯一的可能就是你伪造了假象,来骗取世人的怜悯,更能为你的身份做掩护。

    想法很好,可惜伎俩简陋的不堪入目,都怪朝廷的昏官被金钱迷住了眼睛,才容许你作威作福,祸害相邻。

    本来的范大成恐怕已经死了,你利用了他的身份,给附近的强盗做掩护,祸害百姓,早就该千刀万剐,活到现在就是对人这个神圣的生物体的侮辱。

    想想就觉得可笑,被你的演技骗的心生怜悯,好心帮你除强盗,救爱妻,实则你从知道我的真实身份开始,就已经开始安排人灭口了。

    要不是我想到雷捕头的出身和现在的地位,恐怕你就要得逞了,明天我一走,你还是会拉起人马,重操旧业。

    那样的话,本虞候势必要为今天的事情耿耿于怀,辛亏你还是不放心秋娘,要来杀人灭口,要不然真的要酿成大祸了。”

    吴熙说的激动,几次举起巴掌就要扇下去,觉得会脏了自己的手。

    “传言看来是真的,都说你心细如丝,笑容满面的就把人杀了,起初我还不信,现在真的佩服的五体投地。

    是的,你说的都正确,我就是一个土匪头子,打劫了一个过路的商队,没想到范大成尽然是阳周县的新上任的县令,于是乔装改扮,就成了县令范大成。

    秋娘来求我的时候,雷豹还是一个无业青年,意志消沉的一塌糊涂,空有一身武艺却无用武之地,让一个婆娘为自己求前途,那我也只好照单全收了。”

    到了现在,丁三郎已经不抱任何活的希望了,他见识过虞候的手段,如果能给自己留个全尸,已经算是抬爱了。

    丁三郎给自己倒了一杯酒,喝的很贪婪,因为在这之后,只能在冰冷的地下吸冷气了。

    暴怒的雷豹冰冷的有些可怕,跺了一脚,横在地上的横刀便凌空飞了起来,顺手抓住刀柄,当空挽了一朵凄美的刀花,雪白的光芒闪过,丁三郎的头颅冲天而起,房顶阻挡了去势,落在了屋子的中央。

    脖颈的鲜血飙的很高,足有一丈的距离,喷溅而出的鲜血溅了雷豹一身,而他却浑然不知,抡着横刀在丁三郎的身上胡乱的砍伐。

    吴熙就坐在椅子上淡定的看着这一切,而没有阻止。

    发狂的人如同吃食的狗,不要去招惹,后果真的很严重,不要问他是怎么知道的,现在小腿上还留有狗撕咬后的痕迹。

    等雷豹平静下来之后,吴熙命人放了一把火烧了房子,把死猪一样的雷豹抬着前往衙门,而自己找了一个没人的巷子,吐得昏天暗地。

    残忍的现场吴熙见过很多,可是就在他面前这么残忍的杀人,还是头一次看。

    身上浓重的血腥味只要有一点儿进入鼻腔,就会引来一阵呕吐,直到胃里面实在没有东西可以吐出来为止。

    蝴蝶看着吴熙的样子笑的很开怀,从马车上取出一件长衫让他换上,条件不允许,要不然该要洗个澡才是。

    天色微亮的时候,众人就收拾停当起身了,这里变成了地狱,当然是要赶在人们起床之前赶快逃离才是正确的选择。

    总共两辆马车,蝴蝶占着一辆,雷豹受了刺激,一睡不醒,占了本来是吴熙的那辆,吴熙就只能骑马了。

    时间一久,胯下便被磨的通红,就算走路也会疼的呲牙咧嘴。

    好在那些妇人们都是好手,男人们负责扎营,砍柴,妇人们负责淘米煮饭。

    成功的赶走一伙儿强盗之后,总算是多出来两辆马车,一辆被妇人们占据,一路上嘻嘻哈哈的笑声不停,看来他们对自己现在的处境很满意。

    满意就好,心灵的创伤始终是要自己拔除的,好的心态至少不会让这个人走极端。

    三天之后,雷豹终于醒了,是被饿醒的,端着一老碗红烧肉蹲在一块青石上吃的香甜,吃相很难看,但是他不在意。

    米饭还有很多,但是肉不多了,就在上面浇上肉汤连汤带水送进了肚子。

    他的肚子就像是一个无底洞,总是装不满,让在一旁已经文雅了许多的牛眼娃很没有成就感,同时也感觉自己终于要摘掉“猪”这个称号了。

    吃完就上车呼呼大睡。

    好像经历了一次噩梦般的事情,对于相同的事情总是那么痛恨,一路上只要碰见强盗拦路,总是第一个站出来,冲杀在最前面,这让牛眼娃的心里产生了不平衡。

    于是在后来,就可以看见一个拿着铁锤,一个抡着横刀在前面砍杀,一群人围着坐在椅子上的吴熙在看热闹。

    情绪高涨的时候,还集体拍手叫好,甚至有人开出了赔率,赌他们两个谁杀的人多。

    没有优待俘虏的习惯,对于俘虏他们处理的习惯就是身上绑上石头,沉入河底,然后笑呵呵的看着贼人在水里因为窒息而胡乱摆动的身体,直到气绝身亡。

    不得不说这很残忍,但是两个人似乎很享受,

    对一件事情痴迷到了一定的程度就有了瘾头,于是到了最后只把贼人打断腿,就兴高采烈的找一处水塘开始了他们的对弈。

    刚开始的时候,只是单纯的杀人,到了最后,比的就是看谁的俘虏在水里憋气的时间长。

    变态到了极点。

    吴熙总是笑呵呵的鼓励他们,在他看来,这些贼人的下场就应该这样才应该是他们最后的结局。

    震慑力很强大,走了不到五百里的路程,这支马车队伍就在无限的扩大,也渐渐的有了名声,总之后来的路上非常的干净,哪怕是遇见商人的马队,也会恭恭敬敬的站在路边让路。

    这让牛眼娃和雷豹很失望,一方面对强盗的胆怯深深的鄙视,一方面也在检讨自己的行为,要是政策有所宽松的话,会不会依然有强盗前赴后继的来送死?

    试了几次之后,觉得是徒劳,也就放弃了。

    强盗只能老实的待在山上,等着吴熙的车队过去。

    有些山上的强盗,在得知吴熙的马车队顺利通过之后,摆宴庆祝,三天三夜不绝。

    无意中打出来的名声,得到的好处也有很多,比如本来就是被迫上山的人,就会虔诚的绑着自己来投诚,据说跟着虞候能随时随地吃到红烧肉。

    于是一个流言就像长了翅膀一样的在强盗之间流传了开来——跟着虞候有肉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