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凌逍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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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杯茶,真的很难喝!

    “唉疼疼疼,轻一点、轻一点。”

    水缸里的河豚与大漠银霜游来游去,李福气猛抬高脸,感觉口壁破皮内传来的极度刺痛,她憋着泪水。

    迟暮春用棉花棒细细沾上药,音调还是懒洋洋。“近来道上私传,专看风水的迟暮春突受神佛感召,主动下巡贫穷小店,给予资助;而凡她所莅临的小店,人潮绝对汹涌。”

    她心虚地捏捏耳垂。

    他问:“今日你还看风水么?”

    唉,既然她扮演的山寨版迟暮春已被发现,她就老实点吧。

    她盯着上空一团空气,歪头。“我本想去西街观光区外卖酸梅汤的婆婆迟先生,棉花棒!”

    啪!上了药的棉花棒一分为二,她不敢说话了。是了是了,她连日来私下模仿迟暮春偷闯江湖。有了权,她就想帮帮人,帮些小店,帮些明明很努力但时运不济的人,这全是出于她的天性。

    但不是每间店都开得坦荡荡的,像这次是误入了“黑店”对方与迟暮春有过节,所以骗她喝了迷药,幸好迟暮春与他暗派的保镰前来搭救,不然她差点就栽在别的组织手上。

    “迟先生”

    “张嘴,另一边。”沾了药的新棉花棒凑近她另一边嘴壁。

    “疼”

    “寻常一般小店背着我也任你去了,你踏到什么地头都不清楚么?要当有权人,做事就得把握万分,步步为营。”新的棉花棒止在空中,语气似有怒意。

    “我、我想亲自上阵,增广见闻,开口说话也分量点。”她张开嘴,迟暮春是在生气么?不会吧?她从没见过他生气的,不过,他怎么连皱起眉头也好看呢,唉呀疼疼疼

    “分量不是拿来玩的。要当有权人,做事就得万分把握,步步为营。”棉花棒又往她另一边口颊采去。他承认当时晚些出手救她,是希望她能体悟胡来的危险性,但他现在又懊悔不已了。

    “为什么咬伤?”

    “疼。我明白得如履薄冰不过不小心喝了人敬的一杯茶,头晕就想把自己咬醒。”她感觉自己像个分量渺小的小孩了。嘶!药在唇内伤口如火灼,她泛出泪光,听见抽了口气似的声音,睁大眼。“迟先生,棉花棒——”

    又、又捏弯了!怎么能拧得像海马一样弯?

    她听见喀喀木头崩碎声,慢慢抬起脸,先看见他撑着的枣木桌缘被捏碎了一大块,然后再看到他莫名锁紧的眉和嘴角溢出的点红。她迟钝了半晌,忽想起小时候他离开她家最后一天的行为,她猛一恍然。

    “迟大黑你做什么?做什么又咬自已?不好不好!”她胡乱撬开他的嘴,里头已有三处跟她一样的伤。“你”他果然在生气。

    不是说她是他恩人来着?蓝色眼珠子怎能冒火?怎能如此任性霸道?

    腰间一紧,她眼睛瞠得跟河豚一样浑圆,脸颊火红。

    “以后不准再胡来。”李福气窝在他暖热熨烫的胸膛,一股燥热在心底盘旋,却旋不出口,有点懊恼自己的笨拙。

    好一会,他才抹去嘴角的血。

    换他张嘴,一脸懒洋洋的心高气傲。

    她她她不计较不计较,不跟一条迟大黑计较。换她拿棉花棒沾药。

    任性、任性两字是怎么写的?赌气、赌气两字又是怎么写的?下意识想鼓圆脸,两颊又一阵疼痛,她她她算了算了。

    “大黑”她在他嘴巴里抹药,看得自己跟着疼。

    “嗯。”“今日误入的黑店地头,那是内斗吧?”棉花棒轻轻点着他嘴角。

    “带头想谋反的是那位老大的义子,因为我的出现,他们找着机会闹翻了,又因为你的出现,本该闹翻的又和好了。明明都是希望组织能顺利,却互相争嚷,真矛盾。”

    他懒洋洋地摇头,笑得好看。“是是非非,也有很多人走在同一条路上,朝同个目标走,直到彼此利益理念抵触冲突,选择了顺势还是逆势,忘了最初。”

    “他们还会再继续争夺吧?”无论有没有正当理由,只要双方都想得到一个结果,便会如此。

    他扬起眸子,望入她眼底的幽黯,他当然知道结果是如她预料,但他没说出口。

    “大黑,恩情的大小,无可衡量,但一定会变吧?”她停下手。“父母的养育之恩,我以前好讨厌过,讨厌到全盘否定;直到现在有些明白了,才一点一滴回想起他们曾经对我很好。”

    人非圣贤,名利诱惑,醒了还是爱恨交杂。她将棉花棒一扔,惆怅在眼底打转,占据眼耳鼻舌身心。“牛眼前一块红布晃着,不会清楚当下选择的。”

    “别想着那块红布了。”他一把搂她入怀,环着颈子特别暖,两人倚在回廊,耳鬓厮磨着,晴空遥遥,几朵浮云野鸟。

    “大黑。”她紧紧埋在他怀里,贪婪着他的气息。

    “嗯?”

    “我最后才知道,今天去的那家店,是国爷的地盘。”

    懒洋洋的蓝眼珠睁开,凝着她。

    对于以前的迟暮春,这阵子她向斐悦探听到了一些,却始终没问过他。她只记得十多年前的那日,她捡到的大黑鲜血淋漓,浑身是伤。

    她问得小心:“你爬到金字塔顶端,是想对国爷报仇吗?国爷的恩情,在他底下的人心中究竟变了多少?”

    她抚上他紧绷的手。十年前他身上严重的伤留下了后遗症,至今逢魔时分,偶尔会在人前显露出一只漂亮银黑大狐。

    “不。”他笑得很慵懒,很好看。“恩情散的散,延的延,人多本就是非多,有的人出走,却始终铭记在心中。”

    她手臂越搂越紧,感觉手底冰冰凉凉。当时听斐悦说迟暮春怎么被驱逐,怎么被赶尽杀绝只有几句话,但听在耳里,轻得很沉重。

    或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张红布,在空中飘呀飘,一股劲的随风猎猎。

    她说:“你不想回答没关系,但说了就别对我撒谎。”

    半晌,他淡淡回答:“国爷曾救过我。”

    “他也曾下令要将你祭给龙脉,还派人追捕你。”她有点气闷了。

    “我遇见你了,你救了我,我也爬起来了。”他答非所问。

    她胸中一股气恼溢出!真气他怎老不坦白!她气他逃避得云淡风轻。

    她记得她捡到的大黑都瘸腿呕血了,漂亮的毛皮翻得凌乱不堪、血迹斑斑,而就算他现在的衣袖一掀,底下的手腕还满是刀疤!

    正想发难,他额头抵上她的,学她小时候常这么对他做的。

    然后他一人给一颗甘草丸子,同时疼皱了眉。

    “你还记得救命馒头么?”

    “十元那个?”

    “十元。”他说,定沉沉地看着她。“你给我的,无可取代。”

    那年她所救的,不只是他的人,还有他的心——差点因眼前复仇红布抖得飞快而错过她的心。

    “十元。”她用力抽了抽鼻子。“那么,你给我的,也同样无可取代了。”在名为李衰衰,忿忿需要帮助时拉她一把的;在她回到本名李福气,不愿面对过往时,让她坦然的。

    她拉紧他,两人凑近。

    甘草芬芳,熏染了整片心田,眼前所及,四季如春。庭院里的彩蝶翩翩飞舞,它们翅膀一阵开开合合,缀于彼此心中那朵朴质。她指端游移,朝思暮想渴望的归属感,终于在此饱餐。

    模模糊糊印象中浮出一个字——家。

    她缓缓阖起眼,如小时抱着大黑狐,暖暖的墨色长发在她暖暖的掌指尖滑顺,她感受着未曾有的安全感,包围——

    此时,天上降下了大雷雨,唏哩哗啦打在屋瓦上而后倾泄,垂成了一条条直纺纱。

    迟暮春半合上眼,任雨声将一连串的回忆拆解、组合、重建、拆解、组合、重建,浮动变幻

    天地陡然模糊,等察觉耳旁充塞大雨的滂沱淅沥,他站在倾颓的废墟前,看着自己埋下一尊又一尊小财神。

    大黑大黑、大黑!

    甜甜嗓音转高,柔顺好听,李福气幼嫩的脸笑盈盈。

    他喉咙干热,分不清楚每次抱紧李福气的欲念属于哪种。他想守护,想冷冷静静全盘掌控自己情绪的守护,但同时内心另一股欲念却日占上风。

    不,不是守护内心那块替她留的良善,而是另一种更炽热、更希望完整拥有的。

    最近,他更常沉浸于她发香味,久久无法离去,是以前从未有过的剧烈占有,他越来越困惑了;甚至,困惑得差点忘了更久远的过去,他曾被人追杀化为狐形的过去。

    他激灵陡醒,眼珠子里没有懒洋洋,指头紧紧扳嵌,指掌间的沙金粉末散,淡淡甘草香弥漫

    雕刻香木的手滑了一下,小笔刀如条游鱼溜开了,险些划过她的大拇指。李福气喘口气,盯着手中那块被自己雕凿得抽象变形的香木。

    果然用一般笔刀不顺手,她还是去看一下用哪种凿刀当工具才方便吧。

    步入淡雅空旷的房间,她望见熟悉的布包雕刻刀被搁在柜上。

    她挑翻帆布,乍翻开时却皱起眉头,锅巴似的锈色一点一点落在钝锉的银亮边缘。

    她有些疑惑地摸了摸那组雕刻刀,想不透刀子生锈的原因,却听到脚步声来,她退出门外,听人说要找迟先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