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华背后二十

出前一丁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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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姗姐问:“我看去,是不是很落魄,很憔悴?”她在问我这句话时,正衣衫不整地斜靠在那张猩红的真皮沙发上,披头散发,眼神呆滞,皮肤浮肿。

    她看上去何止只是落魄和憔悴,简直就是病态、苍老,如果用普通男人的眼光,面前的女人令人作呕。但我接下去却要装着很喜欢的样子,与她交媾,满足她那强烈的性欲。

    我没有回答她的问题,而调整好情绪,让自己尽快进入规定的情境之中,走上前去充满感情地摸着她那枯黄零乱的头发。

    姗姐一把推开我的心,恶狠狠地说:“别跟我来演戏!我要听真话,跟我来回真的!”我凝视着她,她那漂亮的眼睛其实很凶。我说:“确实如此。”

    浓稠的眼泪从她的眼眶里溢出,流到面颊上,便她这张脸看起来更显苍老。她随手拿起茶几的酒瓶“咕咚咕咚”地猛喝一气。我夺下她手中的洒瓶,说:“你不能再喝了。”她瞪着我说:“你是真的关心我吗?实话告诉你吧,我可没有多少钱了。”

    她的样子让我想到了李老大被赛金花卷了钱的那晚,人呀,在金钱面前,都是一个熊样。

    我把酒瓶放到一边的吧台上,说:“这跟钱没有关系。”姗姐冷笑一声,说:“我呸!没有钱,你来做什么?你还是跟魏兴国那兔崽子一样的货色!”说着,她又哭起来了。

    这下我大致不离地弄明白了,姗姐一定是某笔生意做砸了,损失惨重,魏仔看到情势不妙,又跑了。就是说,姗姐又失恋了。

    看着姗姐那痛哭流涕的样子,我只感到好笑。女人呀,怎么能把爱情寄托在一个“鸭子”身上,况且又是一个只认钱不讲情的狗东西。

    圈子里的人谁不知道,魏仔除了标致的脸、长长的舌头,真的是一无是处,居然能把姗姐哄得掏心掏肺的,这叫本事,没准他喷了多少那种令异性产生好感的药水。

    姗姐的做法倒让我想起了一个做“鸡”的小姐妹来,她用自己辛苦挣来的钱养了一个小白脸,供他挥霍,只有一个目的,就是让他记住她的生日,送花给她,让她感觉到他的爱。具有讽刺的是,那个小白脸不是省油的灯,心安理得地用她的钱偷偷回老家娶妻生子。那位小姐知道后,用把剪刀剪了那个小白脸的命根子。自己出了气也疯掉了。

    姗姐可是已经受了两回魏仔的骗了,俗话说:“事不过三。”没准这回姗姐真的火了,也剪掉魏仔的命根子。当然,姗姐是不会疯的,因为她很快会找到魏仔的代替品的,要跟她的男人太多了。

    姗姐终于停止了哭泣,把我拉到她的身边,身子就往我怀里钻,喃喃地说:“抱我,抱紧我。”

    同时,她的嘴也凑了上来,我闻见了一股浓烈的酒味,我下意识地把头扭到了一边。我从不跟嫖客接吻。

    我认为接吻比xìng交来得神圣,没有接吻作前奏的xìng交是很职业性和动物性的,里面除了性,还是性。只有我真心喜欢她时,才会跟她接吻。

    可是那些一身赘肉的女人怎么能让我喜欢得起来呢?姗姐捧起我的脸说:“求求你,吻吻我,给一个落难女人一些慰藉吧!”

    但是,我还是没有吻她。

    她伏在我怀里,嘤嘤地哭泣起来。今晚确实好怪的,以前姗姐点我时,总是把我揽在她的怀里,带着强烈的占有欲,而今晚整个倒过来了,她成了一个与普通女人一样的小女人。

    我一直以为,姗姐很是不同,没有什么东西能够压得倒她,现在看来,人在寂寞的时候,其实都是一样的。

    我开始扮演一个占有者的角色。我粗暴地把她压在我身下,撕烂了她的衣服,狠狠地拧她、打她,她那松驰的皮肤上很快就有了红一块紫一块的淤痕。

    我知道,这是在报复她以前对我所做的占有和控制的行为。

    但是,她没有一丝反抗,由着我在她身上胡作非为,并发出了母狼叫般的呻吟。在这种颠狂的状态中,我占有了她,这种占有明显带着酷烈的成份,仿佛是一场你死我活的搏斗。但是,它让我热血沸腾。没有任何的东西比占有一个比自己强悍的女人来得畅酣淋漓。

    突然,我裸露的脊背一阵钻心的疼痛,是这个女人的指甲陷进了我的肉体里,我狠叫了一声。但是,我并没有停止,反而更加激烈,并狠狠地扇了她一记耳光。

    在交织着疼痛、欢娱、报复、爱恨的过程中,我和这个女人同时达到了巅峰一切归于了平静,不,是死一样的寂静。

    我感到了释放之后的疲惫,从未有过的疲惫,便沉沉地睡去了。

    等我醒来时,看见姗姐背对着我,坐在羊毛毯上拼命地吸着烟。她的背影好冷,带着凶煞的意味。

    显然姗姐已觉察到我醒了,她叼着烟转过身来。“你的表现真好,给了我一种全新的体验!”她的脸上有笑,但笑的背后藏着杀机。

    我知道,经历了这一夜的暴风骤雨,面前的这个女人已调整了心态,接下去肯定就是施展自己的能量,对魏兴国进行疯狂的报复,让他活着比死还要难受。想到这些,我一阵心悸。我问:“几点了?”她说:“五点多了。”

    我一下子想到了贺燕雁,便从床上一跃而起,边穿衣服边说:“我得回去了。”姗姐一把拉住我说:“今天陪我吃早饭。”

    我说:“对不起,今天无论如何不行,我的住处还有一个人等着我,她病得很重。”姗姐说:“女朋友?”我说:“也许吧。”姗姐问:“什么叫也许呢?”我说:“就明说了吧,她是我大学的校友,虽然不是我的女朋友,但是我和她睡过。”姗姐冲着我笑说:“你呀,总是这么善良。忙你的去吧。”

    当我顶着凛冽的寒风回到住处,已是人去楼空,看到的只是燕雁留下了的一封信和已经做好的早饭,饭还是热的。

    凌剑:

    我走了。

    请原谅我的不辞而别,也请原谅我向你隐瞒了病情。我实在是没有勇气面对面地告诉你,我再受不了世人的白眼和冷漠。但是,我必须告诉,否则,对你是不公平的。知道吗?我得的是艾滋病。

    不要紧张,也不要害怕,艾滋病是通过血液和体液才能传染的,我们在一起这几日,没有任何血液和体液的接触,所以你不必担心会被传染上。

    不过,你还是要说,做事时,一定记着给你的“小弟弟”穿上一件衣服,切记!

    请不要对我有任何的怀疑,得艾滋,跟我的品行无关。真的!我拿我的人格向你保证。我是在一次流产中,因为输血而染上艾滋病的。我到法院告了那家医院。

    但是,我万万没有想到,这个世界是这么冷漠和无情。这件事见报后,人们像避瘟神一样躲着我,在背后对我指指点点,有的人甚至甚至编造谣言,说我是因为私生活糜烂而得了艾滋病的,与输血没有任何关系,我活该得艾滋。

    这个世界是怎么了呢?我是一个无辜的受害者,一个生命濒临死亡的人,我没有做过任何违背自己良心的事,也没有害过任何人,为什么这么不公平地对待我?亲戚、朋友,还有我的亲兄弟姐妹们,都离我而去了。只有父母还守着我。

    可是我又怎么忍心看着看迈的他们跟我一样背着沉重的包袱呢?我最终选择了离开,离开家乡,离开我工作过的地方,离得越远越好,认识的人越少越好,最好一个人也不认识。

    这个社会把我抛弃了,因为我是一个无辜的艾滋病人。从小父母就告诉我,要爱人,要爱这个社会,我确实也这么做。可是,当我最需要爱和关怀的时候,却没有人给我同情,哪怕是施舍一点温情也没有。

    在孤独、黑暗和绝望中,我开始反思,最终发觉我之所以有了这样的待遇,那是因为我说了真话,向这个世界公布了自己是艾滋病人的事实。看来,很多时候是不能讲真话的,大家已习惯于生活在谎言中了。

    凌剑,我走了。与你相处的日子,我很快乐。

    你说,这个世上有推销快乐的公司吗?如果有,该多好!

    早饭做好了,真的,已经很久没给一个男人做饭了。

    燕雁

    坦率地说,读完贺燕雁的信,我首先想到的是我自己。我气喘吁吁地奔到一家医院,要求做hiv检查。

    那位脸上有胎记的男医生,用警惕和厌恶的眼神询问我有关情况,他问我叫什么名字,是什么职业,有多少性伙伴,是不是同性恋,有没有吸过毒,诸如此类。我不弱智,当然说的都是假话。

    这座充满着谎言和冷漠的城市,曾公开表示,这里至今没有发现一例艾滋病。媒体在报道这条消息时,一律都是洋洋自得的口吻。我知道这条消息是假的,正如贺燕雁说的,我们已习惯于生活在谎言中了。

    我一直以为,对于死亡,自己是不在乎的,可实际上,我在乎。在等待结果的那几天,我无时无刻不被死亡的恐惧笼罩着,空气中仿佛到处溢着尸体腐烂的气味,我感到缺氧,喘不过气来,死神已经站在我的面前。

    长这么大,我只见过一次死人。那时在大学一年级时,有一位小女生因为吸毒而死亡,我记得,她没有血色的灰白脸上,残留着笑,永恒的笑,没有一丝痛苦的。

    我以为,死亡都是这样轻松,是对负重的一种解脱。

    养父去世时,我正在坐牢,在黑暗的监狱里,我几乎用麻木的心态接受了养父去世的这个事实,除了心里的那一点悲伤和思念,没有一点点感性的认识。

    当一个濒临死亡的人突然出现在我的生活里,对死亡的感性认识骤然间被无限放大,我看见了死亡的细胞正在吞噬着鲜活的细胞,来自死亡的恐惧变成了现实的存在。

    现在想来,养父的死也许对唐辉的冲击,比我要大得多,因为他直接接触到了死亡。在恐惧的折磨中,除了恐惧,还是恐惧,恐惧中还夹着无边无际的空虚。我等待着无望的结果,每天都做着噩梦,那做了无数次的梦。

    直到那个阴沉的天气里,我看到了化检结果,那上面显示hiv呈阴性。我瘫坐在医院门口的台阶上,没有惊喜,没有轻松,只有失去了份量的重。

    凡夫俗子们从我身旁经过,我带着亲切的笑意望着他们,但他们报以我的是怀疑和漠然,就像这阴沉沉的天气。我拼命地吸着烟,阳光透过云层,模糊地照在我的身上。

    一种被掏空般的疲倦向我袭来,我跑进住的地方,倒头便睡,这时我闻到了贺燕雁身上留下的气息,心有些痛。这一觉我睡得很沉,直到房东重重地敲我的门才醒了。

    房东是来向我收房租的,他告诉我,下个月房租要涨了,问我还租不租。我却问他我睡了多久。他很奇怪地望着我,然后继续问我租不租房。但我一定要他回答我到底睡了多久,他望望我,说大概三天吧。我深吸了口气,说:“租!”

    房东收了钱,满脸春风地走了。

    在关上门的那一时刻,我想到了贺燕雁,又去读了一遍她留下的信,方才想起来我还不知道她的任何联系方式。我查看了一下手机,指望能从未接的电话中发现她的信息,但是很失望,里面的电话号码都是我熟悉的,大多是些客人的,还有两个,一个是唐辉的,还有一个是芳芳的。

    客人的,我不想回,但唐辉和芳芳的一定要回。

    拨通芳芳的手机,里面传来她的笑声,她说她现在自由了,那个老头顶不住老婆和孩子的压力,给了她一笔钱,离开了。她说她想见我,我告诉她我现在有客人,现在还不行。

    然后又拨了唐辉的手机,唐辉在电话里说,他正在忙,等会儿打过来。

    我收拾了一下自己,准备好好吃一顿。要知道,在昏睡的那几天,我颗粒未进。现在,饥饿积蓄了所有的力量,向我发起一次又一次攻击,吞噬着我,我已无缚鸡之力。

    我一个人来到三十层楼上的旋转餐厅,刚坐下来,就听见有人叫我。扭头一看,原来是姗姐,也是一个人,看来她还没有找到魏仔的替代品,但看上去精神很好,脸上闪着那种惯了面膜留下的不正常的光泽。我和她凑成了一桌。

    她问:“这几日你都到哪儿去了?手机总没人接。”我骗她说回了一趟老家。她笑了起来:“我还以为你和李老大一样被关进了局子。”

    我惊问:“出了什么事?”姗姐叹了口气,喝了一口酒:“你还不知道吧,‘夏娃河’被封了。”我问:“什么时候的事。”她说:“就是前天。你一定猜不到这回李成勇栽在谁的手上,谁也想不到,一个外地来擦皮鞋的半老头把他给告了。”

    我吃了一大惊:“擦皮鞋的?”姗姐不屑一顾地说:“对,擦皮鞋的。听我局子里的哥们说,李老大把人家未成年的儿子勾引着做了小‘鸭子’,为了控制他,还引诱那孩子吸毒。你瞧,这事做得?简直就是小儿科!亏他还在这行混了这些年。真是水货!”

    姗姐还在发表着她的感慨,可是我一句也听不进了。我的眼前浮现出小宇和那个擦皮鞋的男人的身影,一个是困盹而幼稚的眼神,一个是焦急而疲惫的眼神,我怎么就没有把他们联系起来呢?小宇第一次出现在“夏娃河”时的那种强烈的预感又一次涌上心头,果然,李老大栽在了这个小男孩的身上。

    听到这个消息,我没有一丁点高兴,有的只是茫然,像窗外无边的夜色,我把自己溶在了它的深处。“你在想什么?”姗姐正用一种看透人心的眼神探视着我,这种眼神令我害怕,我竭力回避着,摇了摇头号。

    姗姐说:“你好像很怕我?我很可怕吗?”我说:“没有。”她说:“不,你害怕了!跟我说实话,我是不是很凶?”我说:“有时是这样的。”

    她叹了口气,与我干了杯,接着说:“听说,李老大这回供了不少人出来,不少干你这行的都被抓进去了,罚了款,才放出来。不过,他就是没有供出你来。看来,患难中建立起来的感情,是最真的。”

    姗姐掏出一支香烟,我替她点上,她眼睛带钩一样笑说:“你就这点最讨人喜欢。不过,就算李老大供出了你也没有关系,有我在,怕什么?”

    我说:“等明儿遇着什么麻烦,还指望姗姐出手相助哩。这里先谢了。”我敬了她一杯酒,她没有喝。我知道,她下面要向我开盘了。可是,我这个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人,除了被侮辱被损害以外,还能有什么盘子能给她开。

    果然她说:“出手相助那是一句话的。不过,先决条件是,你要听话。”我说:“‘听话’这个词有多种解释,不知姗姐指的是哪一种?”姗姐笑了起来,她笑起来的眼神真的是很凶。

    她说:“到底是大学生,知识分子,很会咬文嚼字。跟你明说了吧,我想把‘夏娃河’继续下去。”我说:“你没有搞错吧?”姗姐说:“怎么会搞错?这行是很来钱的。过来帮我,怎么样?”

    我一时无言以对,便沉默着。

    姗姐把杯中的酒一饮而尽说:“我知道你心里不乐意。不过,这正是你的可爱之处,我是个爽快人,以后可别说我姗姐无情,要知道,我是付了钱的,而且付的比别人要多。”

    她在威胁我,跟李老大一个德性,也许比李老大更狠更毒。不知道那魏仔被她整成什么样了,没准已被她阉割掉了,成了一个废物,过着生不如死的日子了。

    看来,这个地方我是呆不下去了,总有一天要离开的,而且是越快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