犬队丁大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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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烧烤店开在邓家屯的中心位置,客人主要来自驻扎在这里的两个部队。虽然,他们穿着的服装是一样的,但我还是一眼能看得出他们的分别。

    穿着比较正规的,一定是野战军步兵团,那些人走路腰板挺直,到我这里喝酒小心翼翼,像做贼一样;穿着比较松散些的,一定是犬队的,那些人喝酒时比较随意,从来都是大大方方,最重要的是他们的身上,仿佛带着一种狗的味道,也许是和狗接触时间太长了吧,甚至他们的长相都有些狗的特征。

    犬队的全名是省军区军犬训练大队。对于犬队,我有着比步兵团多一些的好感。第一点原因就是犬队来的人要比步兵团的人来的次数要多,第二点原因是我有个纯种安徽老乡在犬队很有名气。他的名字叫丁大犬。

    丁大犬是犬队机关司务长,他的原名叫做丁大太,战友们开玩笑说那一个点放在裤裆里容易丢了,不如放在肩膀头上,比较安全,于是,丁大太就变成了丁大犬。甚至连他们部队的领导也这么叫他。

    丁大犬长得很有特点,五短身材,一米六十出头的个子却有190余斤,大大的眼睛,两腮嘟噜下两片肥肉,让人联想到一种叫做沙皮的狗。

    别看他长得不起眼,提起他来,连步兵团的人都认识。

    他的出名,源于他的耿直、他的幽默、他的随和。

    他第一次来我的小店是和3个战友一起来的,那时候,我并不认识他,但从口音上,我可以判断他是我的老乡。那天,他们一共喝了3瓶白酒,27瓶啤酒,临走是他结的帐,他给我二百元告诉我不用找了。他的几个战友都喝多了,只有他走路还保持直线。

    认了老乡之后,他来得更频繁了,喝酒的时候,百分之八十是他结帐。

    我认为:他既然是司务长,弄两个钱容易得很,他结账乃理所当然之事。然而,有一次他的战友告诉我他是很清廉的。他刚到机关当司务长的时候,首长要从狗的伙食费里支出一部分挪作他用。犬队的狗每天的伙食费20多元,比战士多一倍。从狗嘴里往外出钱似乎是犬队天经地义的事情,好在狗不会开口说话,吃得好了坏了既不会消极罢工,也不会写信上告,所以历来的司务长都是乐得闹个人情,满足领导的要求,自己也能闹点实惠。可是到了丁大犬这里,坚决不同意。后来,那个首长把丁大犬调到了连队当司务长,重新选拔了一个司务长到机关来。

    事隔不久,那个首长在一次上级领导检查财务的过程中,被查出了挪用狗的伙食费,连带着后来的机关司务长,一起被处理并安排转业了,而丁大犬则又一次地回到了机关当起了司务长。

    有了这次经历,后来的首长都不敢轻易地从狗嘴里夺食了。

    我粗略地统计了一下,丁大犬的工资有一半以上都在我这里喝酒了,而且他还抽烟。如果既不贪污,又没有其他经济来源,他的工资一分钱也剩不下。

    后来,在与他聊天过程中才知道,他的家庭条件很好,父母都是做生意的,父母都希望大犬回家帮助父母打理生意。大犬当兵的时候就是因为特别喜欢狗。大犬的父亲说:“你小子呀,肯定干不长远,不当逃兵我就满意了。”

    为了这一句话,大犬发誓:不但要当兵,而且要当满8年。

    当第三年兵的时候,由于大犬训练狗的成绩突出,而且有文化,破格被提干为司务长,一干就是3年多,现在离8年只差1年多了。

    可能是由于大犬从小就喜欢狗的缘故,也可能是他曾经为了不让领导从狗嘴里夺食而坚持原则的缘故,但我认为最直接的原因是他没事就去和那些狗玩,犬队的所有狗对大犬都是青眼有加。至于他为什么这么有狗缘,就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他的胳膊上有块很大的伤疤,问起的时候,他会很自豪。他说那还是在他当驯狗的战士期间,遇到一条军犬疯了,发了野性,遇到谁都咬。兽医根本不敢靠近。

    大犬冲上前去,一把按住了那条狗,那条狗对大犬还是有感情的,虽然还是拼命挣脱,但没有下死口咬他。

    当大犬拿着安定针剂给狗打针的时候,那条狗狠狠地咬了大犬一口。留下了这个疤。

    当时,领导指示要把这条狗淘汰,大犬拼命恳求,说尽了好话,领导终于同意不淘汰那条狗。

    后来,在大犬的训练下,那条发疯的狗成为一条出色的军犬,并在部队立了功。

    我很羡慕他的经历,因为我也很喜欢狗,所以,有一天他自己来这里找我喝酒的时候,在他有些醺醺的情况下,我向他提出要个部队的小狗崽子养。

    他惺忪着眼睛:“不行,你养不起的,一天20多元的伙食费你就出不起,而且那些狗都是军犬,一出生就带编号了,怎么能随便给人呢?”

    我说:“你怎么知道我养不起?看不起我。再者说了,好狗非得吃好的吗?出生就带编号不也得人上报吗?下4个狗崽还是5个还不是你们一句话吗?”

    他斩钉截铁地说:“坚决不行,你不能逼着我犯错误。其实我转业后也想弄一条呢。”

    我趁热打铁的说:“你丁大犬一定有办法的。”

    他转了转眼珠:“办法倒是有。这样,你在村里找一个最好的母狗,然后我到部队带出一条最好的公狗,让他们交配,下出的崽子肯定比纯种的还要聪明。”

    “好的,就这么定了。”我说道。

    在一个神秘而漆黑的夜晚,我和丁大犬促成了一条名字叫做二黑的解放军公狗和一条叫做三球的老百姓母狗的美满姻缘。

    据丁大犬说,那条叫二黑的狗是他们队里最聪明的狗,也是他最喜欢的狗。

    我和丁大犬的关系也因为两只狗的交配而更上一层楼。

    他没事的时候就到我这里喝酒,每次,他都很大方地给我钱。是朋友,我当然要争执了。争执来争执去,最后就像朋友一样地你一顿我一顿地给钱。当然,我的给钱是从左手给到了右手。

    丁大犬并没有满足他当满8年兵的愿望,年底的时候因为裁军,干部司务长被直接砍掉。还没等三球的孩子出世,他就匆匆地回老家了。临走的时候,他在我这里喝的酒,他千叮咛、万嘱咐,等三球下崽时,让我一定把最好的狗崽子给他带回去,他说他可以报销我的全部路费。

    而我,出来了这么久,也确实有些想家。于是,我答应了他的要求。

    他走了之后,烧烤店的生意照常红火,依旧有一些走路板直或者长相有狗的特征的人来喝酒。那些长相有狗的特征的人时常谈起大犬。他们说:大犬走后,不仅战友们少了很多欢乐,连狗的伙食费也又得不到充分的保障了。而且,那些狗总是在清早烦躁地咆哮。我想:或许它们在怀念大犬。

    大约在大犬走后的20天左右,三球下了六个小狗崽。

    等小狗们睁开了眼睛,我带上了两个看着最伶俐的小狗,踏上了回家的列车。把红火的小店临时托付给我的厨师。

    看着两只小狗胖乎乎的样子,我突然感觉有一条狗长得有点像丁大犬,肥嘟嘟的脸蛋有点耷拉下来。想象着大犬看到小狗后高兴的样子,我心中有些甜蜜,到时候大犬一定会请我到个大饭店喝酒。到时候,我一定要把他灌醉。

    这两条狗的名字我也想好了,一条就叫大犬,另一条就叫小人,估计他是不会介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