烫染

薄荷汉宫飞燕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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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去小区的美容店洗脸,我与几个常碰面的顾客闲聊,她们说你的头发真好,看着很柔顺。又问颜色是本色么?怎么这样的黑?一点杂色也没有。

    我摸了一下自己的齐肩短发,笑答:好久没去理发店糟蹋它们了,是原色的,我的头发本身就这样的黑,所以也不太适合染色,因为长得快,烫染后没多久就从发根就露出了黑色来,分界太明显。

    很多时候看到同龄人早生华发,我就特别感谢造物主的厚爱。母亲身材娇小,我便随了父亲的个头(虽然我在父系亲族里的个头是同辈姊妹中最矮的,但与母系亲戚相比还是高个)。母亲的头发打我记事起就需经常染黑,不然一头花白的头发显得很苍老。父亲现在已逾六十,白发都还未曾见,而就目前状况看,我又沾了父亲的便宜较多。母亲年青开始就经常牙痛,拔牙、镶牙也是很早之前就常有的事。父亲的牙齿长得结实,现在才偶尔听他说起牙齿的问题,掐指算一下母亲牙疼的时间,我想自己的牙齿多半也不随她。母亲一双灵巧的双手遗传给了我,母亲巧慧父亲憨厚,我则相取二者之间。小时候我被邻居指责指甲长,母亲便说那是一双秀才的手,将来肯定不用做农活。母亲每在此时说话都要端详我的手指,她不知道是高兴我随了她的巧手,还是为以后我能脱离农村那繁重的劳作而翼希。

    初上学时,因为母亲忙没时间给我打理头发,就都给我削的短短的。那时她买了简易的削发器,趁周末时间亲自给我削剪,每次都是短于耳际。我的头发浓黑厚密,顶着一头短发一丝也不乱的张扬着一个大脑袋,跟个小男孩没啥两样。那时候也穿哥哥的旧衣服,所以跟女孩子玩不到一块,都是混在小子群里打土仗的时候较多。到了小学三年级,不知道是天生的爱美因子作祟,还是爱慕上了邻居女孩的长辫子,我开始蓄发,不肯再让母亲给削短发,也学会了自己梳头扎小辫,还每次都辫的有模有样的小发辫,母亲也就不强行给我剪掉了。

    初一时,我的头发已经长至衣缘,那也是我的头发留的最长的一次。可惜,没多久我的脸给热油溅到烫伤了,因为耐不得疼痒,整个脸上抓挠的大大小小的疤痕让我开始羞于抬头,在哭泣中让母亲给我剪掉了长发,以遮挡脸上的伤疤血痕。清汤挂面的齐耳短发一留就是到高中毕业,整整的六年时间里,谁要是跟我对视几秒,我都不肯,我怕别人是在看我的伤痕。青涩的爱情也在萌芽中掐死,我自卑自己的相貌,很在意很在意。我只喜欢远远的看着别人的热闹,可我不敢靠近,怕破坏了那份美丽。那个时候,常去校外的一家小餐馆吃小灶,那个老板娘见到我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多好的头发,跟馓子条似得。当时我总觉得那阿姨夸奖人还真特别,我的头发直、黑、亮这个我知道,馓子粗粗糙糙的能一样么?后来我才在一次跟理发师交流时,她说人家那是夸我的头发油滑水光。呵呵呵,我笑起来,后来看到馓子才觉得顺畅了不少,以前看到馓子就感觉头皮发炸。

    上学时看到社会上的青年喜欢烫发,我们几个女孩都表示看不惯,说将来才不去烫发呢,直发多好看。现在看来,当年说不烫发的女子们,每个都没免俗的都烫过,不但烫过,还染过无数次呢。我第一次烫发是在结婚后,因为结婚想把头发盘起来,就定下婚期前开始留发,直到拍婚纱照时那头发才勉强抓上手。因听说烫发后头发好盘,婚前一直没时间去烫,新婚休假期间才去烫了一下。第一次烫发感觉真遭罪,整个头发感觉给从头皮上撕扯下来一样,理发师真的圈起来毫不手软。后又觉得梳洗麻烦,没多久就剪掉了。

    第二次烫染,因为裴勇俊主演的冬季恋歌,好稀罕他在里面的感觉了,觉得那粟色挑金的短飞翘,映趁着眼镜王子的儒雅,我的目光都陶醉了。咔嚓咔嚓剪掉已有20公分长的头发,给发型师指着画报说就要这效果的。可惜,她给烫成了大发卷,我一脸的阴沉不说话,发型师陪着笑脸安慰着说好看,我说剪掉吧,留半个花试试,不行就剃了。相对于发型师的小心翼翼,我更是想哭,轻易不动发,就是我觉得发型师的手往往与理想差距很大。剪掉半个花卷后,还是没达到我的理想,付钱后再也没去过那家理发店,任她每次路过都招呼的甜蜜。

    一次在运河城负一层看数码油画,一个发廊的业务员说他们的首席发师邀请我进去一坐,我不明所以的给带了进去。所谓的首席一口的台湾腔调,给我说什么气质与发型、衣服与肤色之类的,俨然要把我设计成贵妇的架势。我不言不语的听他讲课,我说你报价一下吧,我看看是否承受的起,再说我的头发这几年来没有借他人之手打理过,每次理发都去我一个学生开的理发厅,我只让她动我的头发。首席哑然,他说姐姐你很固执,怎么觉得她的手艺就适合你?我说不知道,因为我觉得谁给我做头发我都不大满意,既然如此还不如钱让我的学生赚呢。他给我免费吹了一下头发,说这样的直发更适合我,可以掩去下颚的棱角,使我看起来更温润一些。我付给他十元洗头费,说我不占别人便宜,以后下次想做这样的发型时我会来的,这次谢谢他给予的指导,我今天还没有改头换面的打算,所以这次就算了。

    不知道是不是每个人的想法都会随着时间而改变,少年时不喜欢烫发,成年后每年都去烫染一次,明知道烫染十分有害健康,也乐于此。我对比过自己染发与黑发的区别,主要是肤色上变化很大。漂染成浅色头发后,我的皮肤显得明亮白皙,整个人也显得很明艳生动。不染发的我,皮肤相对暗淡一些,稍微精神不济就会一脸的菜黄病态,跟在外出门要饭三个月才归家的似得。现在每次出门前我都要洗发,让头发的柔顺显得自己看起来很清爽的感觉,避免一副花子相。也不敢穿太暗淡的衣裳,会把皮肤趁的更灰暗。可我现在却不愿再用染发来提亮肤色感观了,觉得太浪费自己的天然发质了,现在怎么看都觉得黑发更自然,染过的头发总给人一种干枯死掉的感觉。

    人或许总是这样,对拥有的东西总是不以为然,还会对已有的进行肆无忌惮的破坏,等这所有的一切逝去了,才想起来追忆,不免有时还要追悔一番。对于这三千烦恼丝,而今我已经不再以破坏它们为乐,也不再别上一些卡子做所谓的装饰,任它们自然的本色的生长着。

    上次去理发店,我对我的女学生说给我剪掉吧,越短越好。她抓了抓我的头发说舍不得,这样黑亮的头发。我说没时间打理,短了清洗起来便利。她说要是剪得非常短,我的头发发根硬,肯定会都站起来,又觉得我的年龄实在不适合毛寸。我一听毛寸,浑身一寒,还是算了,毕竟我不能回到儿时那般的无知无畏了。短了就要烫,烫了不染色不好看。经她解释,我说你看着剪吧,我是不管了,反正绝对不会烫染的,我已经决定在白发之前尽量避免漂染了。她给我剪了一个所谓的沙宣,我瞪镜大笑,这与我初中高中时期的发型有什么区别?换了一个比较好听的名字而已。

    新年同学聚会,十七年未见的男同学在我们千呼万唤始出来的时候低扫了我一眼,轻声说:你没变!我面上装着很淑女的浅笑,心里早乐得跟猫抓的似得发狂,灯影里我的面貌肯定不真切。事后感慨万千,他说的肯定是发型没变,我早已非当年那个在操场上跟着一群男孩子打球的叛逆少年模样。或许我们在彼此的眼睛里都没变,毕竟彼此回忆中度过了十七年,每每浮现在脑海里的都肯定是当年模样。落花、少年已做彼年经典,青春也都做了岁月的祭奠,若再相见,我们还会觉得彼此依旧未改变,因为那番回忆总会把彼此的梦温暖。

    青丝与我是不轻易烫染的,我的本心自然。脸上的伤痕经久了年月已经淡然,可它带给我的青春无奈怎么都难凋落,每次想起剪子下飘落的秀发,泪还会在梦里流淌。落花、少年、刺青,长发、疤痕、青春,我如此的在意,也如此的失去,追忆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