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如玫瑰

薄云残雪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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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然予人以生命,生命将人分男女,这真算得上是天地造化之神奇了。因为分男女,才有了爱情,才有了我们所能感知到的大喜大悲,才有了生命的充实和美好。

    世间很多美丽的词是赋予女人的,也只有女人才配得上那样的词。不说女人自己,就是男人的生活也是从女人开始的。没有了女人,也就没有了男人,即使不从生殖角度讲,按西游记里的招术,喝了子母河的水就可以传宗接代,那男人们便少了许多情趣,就像女儿国的女人们一般枯寂无聊。

    于是便有了今天的男男女女,有了最具情味的人生,出现了稀奇古怪的悲欢离合。试想,不管亲情还是友情,哪一个敢与爱情抗衡?其实也不是敢与不敢的问题,而是能与不能的问题。

    网上流行着这么一句话:“百分之九十九的猫都叫咪咪,百分之九十九的男人都好色。剩下的那一个嘛,不是无能就是假正经。”说这话未免刻薄了些,但细思一下还真有些道理。如果没有了男女间的相吸,也就没有了人间这些情味,甚至人类的生存也就没有了意义。岂止男人,女人也一样,凡有情感的动植物都具有好色的本性。我们所认知的动物大抵如此,连许多不知是不是也具情感的植物,也需要授粉才能结果呢。当然,我并不是说这一定是缘于好色,但从人的角度来讲,除此之外,又有什么更好的解释呢?

    曾经有一首流行歌是这么唱得来着:“男人爱潇洒,女人爱漂亮。”这种爱,一方面是从自身来说的,另一方面我想大家都明白了,那就是给别人看的。这个看,最大程度上是给异性看的。没有异性的欣赏,人也就失去了动力“争奇斗艳”也就成了一个不存在的词。我们常说“恋爱着的女人是最漂亮的”也就说明,除了春情荡漾的因素外,更多的是有了直接欣赏的对象,也就更注重打扮修饰自己。“女为悦己者容”的同时,也是在为“己悦者容”这是社会的进步,也是人类的必然。“哪个男子不钟情,哪个少女不怀春”我想人人如此,只是文学家把它形象化地说出来就是了。

    在这种情势下,即使知道爱情会使人伤悲,也还是不愿意放下。只要活着,先莫说活出人样子来,没有爱情的点缀,生命总少了点什么。男女间那些滋味是独有的,是任何生命环节也不能取代的。在男人看来,女人是艳丽的花,也有带刺的杆,前者用来招蜂引蝶,后者得以保护自身。

    于是我想到了玫瑰,仿佛眼前真的有玫瑰在绽放。我愿意把女人比做玫瑰,除了它绚丽的色彩,还有那些尖利的毛刺。每个女人都希望男人欣赏,又不想人人可以随意采摘。男人是天生的猎色者,他们的猎枪总是不想指向同一个方向。易得,他们视之若无物;难得,也易让他们失去锲而不舍的信心。所以,女人不能没有色彩,失去了色彩便少了些品味;又不可太过光滑,没有了毛刺,便缺乏些韵致。

    我们常用“三妻四妾”表述古代的男人,其实,即使现在,有权者和有钱人也明里暗里地这么做着,原因很简单,同为玫瑰,也有不同的花色品种,一枝在手,总还牵挂着第二枝第三枝。“娶妻娶德,纳妾纳色”德是为更好的掌管家政,色便是最大可能地休闲娱乐,这是人的本真,无须乎讳言。如果没有了女人,男人便少了许多灵感,很难出现有情味的东西。是男人让女人懂得了感情,是女人给男人激发了灵气。其实,不只男人,女人一边大骂男人“色狼”的同时,也希望某一时间遭遇色狼,而色狼就是自己正在拥有的那一个。这个时候,自己锐利的刺便完全收起来,展示出自己最靓丽的一面。每个人的审美标准会有不同,唯独在这一点上,不管男女,相似点太多。如果说有例外,那就是道学家和低能儿了。

    提到男人,自然就想到爱情。什么是爱情,真的不好说。但有人计算过,爱情的保鲜期为三十五天,保质期为三百五十天,保用期为三千五百天。或许,这个数字还不够确切,也不能放之四海而皆准。但有一些词我们是熟悉的“蜜月”限于三十五天之内;“十月之痛”离三百五十天还差点儿;“七年之痒”也不到三千五百天呢。“白首偕老”有没有?回答当然是肯定的,但那不叫男女之情,也就更谈不上爱情了。

    正基于此,新时代也就造就了许多新名词:“第三者”、“包二奶”、“外遇”、“情人”先不说它们的内在含义,就是这些词的表面,也能看出个大概。但所有这些,都不出玫瑰之列。明明知道扎手,但还是忍不住要采摘,这就叫魅惑,也正因为它是双重的,又各具特色,所以,每次采摘都显得有滋有味,乐此不疲。

    如此说来,男女之间就没有真正的感情可言了吗?感情,是最难说清的词。有些情是天定的,却要强行将它拆开,像“断绝父子关系”之类;有些情是后天培养的,也便有了“狐朋狗友”之说,而一旦与利益相较,便“树倒猢狲散”唯有男女之情,既不是与生俱来,又不与利害相较,因而是最纯洁的。这样说可能会遭到许多人的反对,因为上面所列“第三者”、“包二奶”之类,男人多图色,女人多为财,似乎这本身就与利益有染。那是因为女人把“色”当商品给贱卖了。但再一细思,这种买卖方式似又合情合理。因为爱情的保鲜期是短暂的,只有金钱是永恒的。

    按说,男人也明了这一点的,时间短,而且要付出“永恒”的代价,为什么还趋之若鹜呢?因为在他们眼里,玫瑰就是玫瑰,喜欢的时候是缘于它的艳丽,只有扎手了,才感觉到,咦,原来还有刺在身啊。

    事实上,即使在刚刚在采摘的时候,也难免被扎两下的,甚至遍体麟伤也在所不惜,这些看上去怪异的行为,正符合了玫瑰的规则,也顺应了男人的秉性。这,正是它的诱惑力所在。

    孔夫子说:“四十而不惑”大概也只有人到四十才会发出“对酒当歌”或“人生如梦”的慨叹。这之前的人或不信,或不服,而一到这个界限便会恍然大悟。人就是这么奇怪的东西,年少时总觉得早着呢,时间一过“方悔迟”可就真的迟了。没有人愿意拿一生做赌注,却又都在这么赌着。我想,这也算得上人生之奇妙了吧?试想,如果世间或仙界真有什么“金丹”或“不死药”地球能不能盛放得下先不说,这满大街尽是龙钟老迈,也算是一道独特的风景了吧。

    其实,倒不是男人把女人视作玫瑰,是女人把自己当玫瑰了呢,不然,她们怎么会袅娜绽放之前,先得羞涩地打着朵儿呢。其实,含苞欲放体现的是她们的心理,姹紫嫣红才是她们的本真。没有哪个女人愿意永远包装自己,也没有哪个女人喜欢全部展示出来。但,不可能什么都处在中间层,于是,她们终于忍不住,先来个妖媚术,令你神魂颠倒欲拔不能;再施展还魂术,让你神魂迷离神智出壳,那才是真境界。

    其实,在女人眼里,男人又何尝不是玫瑰?只是她们手更纤细一些,采摘起来也就格外小心。如果不存消费心态,这种战战兢兢的采摘方式才是最妙不可言的呢。

    以上这些,是听一位园丁说的,没准哪一天,你我也做了园丁的话,定会有更切身的体会,甚至讥讽先前的园丁识见短浅也未可知。

    玫瑰花是什么样子啊?我心里还真没个谱呢。那我还是先不做园丁,做个赏花人吧,就蹲在玫瑰花丛旁呆愣着出神,想必也一样心旷神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