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莫晨欢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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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样萧瑟寒冷的冬夜,就算是白日里人流如潮的b市街道上,如今也是空空落落,只有几辆车飞速地驶过街头,很快又消失在了凄凄的寒风中。

    这片高级小区的治安还是不错的,门口都设有专门的安保系统,让闲杂人等无法随意进入。虽然说是高级公寓,但实际上也就只有三栋楼,戚暮住在最后一栋的第26层。

    这栋楼一共就只有27层,戚暮最近才知道原来整个27层早已被闵琛单独买下了,与楼下的26层打通,形成了一间别样的双层小别墅。可以说在最高的两层中,除了他这间在闵琛之前就被人买下的单身公寓外,其他的早已全是这个男人的资产。

    而此时此刻,这两层楼的灯光几乎熄了大半,只在戚暮的小公寓内闪耀着昏黄温暖的光芒。戚暮将餐桌上的东西收拾好了以后,闵琛并没有立即就走,他望着戚暮挂在墙上的一幅幅油画出了神。

    戚暮收完东西时,一个抬头正好见着闵琛正盯着一幅油画看,他走上前看了会儿,然后笑道:“这些画是我之前从b市的一个小画廊里买下来的,这画家的风格很好,很有列宾的感觉,十分生动传神。”

    一边说着,戚暮一边指了旁边的一副麦田秋收图,浅色的眸子弯起,说道:“这副秋收图和列宾早年的一幅作品很像,虽然没有列宾那么激进深刻,但是也有几分神韵。我记得列宾的那副画现在正挂在日内瓦音乐学院的第一排练厅,被珍藏着呢。”

    原本闵琛正仔细地端详着这幅作品,听了戚暮的话,他深邃幽黑的眸子微微一眯,就在戚暮打算再为他介绍第二幅作品的时候,他忽然看似随意地开口问道:“日内瓦学院里有这幅作品吗?我去年去那听毕业音乐会的时候,似乎没有看到。”

    忽然被提问,戚暮下意识地回答道:“有啊,难道说最近几年被收起来了?也有可能吧,毕竟德维尔教授对那幅画……”戚暮的声音陡然一顿,他突然感到喉间一阵梗塞,仿佛这才意识到了自己刚才的话里有些不对。

    良久,他才笑着说道:“我也是听说的,据说日内瓦音乐学院的德维尔·卡特教授有珍藏那幅画,我对那幅画也是很有兴趣的。小时候听母亲讲过,她去日内瓦学院的时候似乎就有参观过那幅画。”

    原主的记忆里,戚母年轻的时候确实是有去日内瓦学院参加过音乐会,因此戚暮这话也算不上是谎言。至于戚母到底有没有见过那幅画……戚暮还真是一点都不知道了。

    戚暮在极短的时间内就为自己说漏嘴的话做出了反应,这样的事件倘若发生在杜胜或者郑未乔身上,他们可能会稍稍惊讶一下,但是听了戚暮的解释后,便也能接受。

    而如果是谭正辉,可能会感到一些疑惑,但也不会再多想。

    但是,此刻站在戚暮面前的人……是闵琛。

    戚暮装修这间小公寓的时候还是花了些心思的,都用了聚光灯将这些画作打亮,而这个时候,那白色的光芒从一侧漫反射在男人俊美的脸庞上,让那本就深刻的五官显得更立体了几分。

    闵琛只感觉脑中似乎闪过一道灵光,但是当他想要去抓捕时,却又已经消失得干干净净。他微微眯了眸子,良久,才轻轻地“嗯”了一声,道:“如果你想知道的话,可以让丹尼尔去日内瓦学院看一眼,柏林到日内瓦……并不远。”

    眼见着对方似乎没有起疑,戚暮的心里稍稍松了口气,他摇摇头道:“不用这么麻烦了,又不是什么大事。”顿了顿,戚暮笑着转移话题道:“对了,今天没有提前告诉你是这么简单的一顿饭,真的是很抱歉,大概……让你失望了吧。”

    戚暮都能想象出来,柏特莱姆家的平安夜绝对不可能只有简单的八菜一汤。

    闵琛幽邃深远的目光在戚暮的身上凝视了一会儿,半晌后,他摇首道:“你的菜做得很好,我不知道你这么会做华夏菜。”

    戚暮笑道:“都是以前和父母学的,他们对于华夏美食非常热衷。你能够喜欢我很高兴,我真的很感谢你在港城的时候……做的事情,在我去拿谱子的时候,你大概和斯威尔先生说了些什么吧?他在排练的时候,对我十分亲切。”

    作为一个做好事从来不留名的优秀男人,闵琛轻轻摇头,反问道:“我没做什么特别的,你不是说,斯威尔的脾气特别好的吗?”

    其实戚暮早就从斯威尔先生那儿得知,眼前这个男人早就在斯威尔面前推荐了自己一番,可是偏偏……他还不肯承认了。这大概也算是某种……谦虚?

    想了想,戚暮也不再纠结于这个问题:“总而言之,真的是非常谢谢你在港城对我的照顾。”

    “我只是在报答你。”

    戚暮:“?”

    闵琛语气沉着,面色淡定:“报答你帮我打虫子。”

    “……”

    这不过四五十平米的单身公寓,就算装饰得再过精美,欣赏了十几分钟后也再也没有什么可以参观的了。此时距离零点还有一段时间,戚暮知道,对于很多传统意识比较强的西方家族来说,一起守着平安夜零点,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

    虽然他个人对守夜这件事没有一点兴趣,但是一想到对方要独自一人回到那数百平的房子里一个人孤孤单单地等待十二点钟响……戚暮摇了摇首,最终还是有点心软地叹了声气。

    既然对方都帮自己这么多了,多回报一些……又有何妨?

    “其实在你那天敲我家门之前,我都不知道你就住在隔壁。”戚暮从保温瓶里倒了杯温水,递给了闵琛,继续说道:“没想到这么久了都不知道隔壁住着的是谁,也真是有点搞笑了。”

    闵琛结果那杯温水,说:“我似乎……没有听到隔壁有琴声传过来。”

    戚暮闻言一愣,然后哭笑不得地说:“我每天都会在琴房里练琴,为了防止打扰到邻居,特意换了隔音效果比较好的材料。”顿了顿,戚暮又诧异地说道:“不过我每天只会练习几个小时,似乎也没听到……隔壁有琴声?”

    戚暮可记得,之前他进入隔壁屋子的时候可有看到,在闵琛的客厅旁,有一架漂亮的黑色斯坦威钢琴高傲地矗立在硕大的落地窗前,那姿态真是优雅至极。

    某个每天连一个小时的练琴时间都没有的男人听了这话,脸色先是稍稍黑了黑,良久,他才轻轻地咳了一声,说:“大概是你练琴的时候……我也正在练琴吧。”

    戚暮明白地点了点头。

    闵琛眸色一深,极快地转移话题:“之前倒是没看到你的琴房。”

    戚暮闻言微怔,既而莞尔:“也不是什么多好看的地方,就是普通的琴房。”说着,他便热情地领着客人往琴房走去,戚暮打开门开了灯,一个简单朴素的琴房便出现在了眼前,他说:“我对琴房的要求不高,所以装饰也普通了一点。”

    闵琛微微颔首,视线在琴房里环绕了一圈,最后落在了桌子上的琴盒上。“你会帕格尼尼的《lla》吗?”

    戚暮下意识地回答:“嗯,帕格尼尼的曲子我之前都有练过一段时间。”

    “我很喜欢这首曲子,可以……听你演奏一遍吗?”

    忽然听到这话,戚暮惊诧地转首向身边的男人看去。只见闵琛正垂眸望着自己,那目光深沉专注,带着些请求的意味,让戚暮有些震骇住了。

    任何一个小提琴家,倘若他能够让闵琛主动要求听他的演奏,那绝对是一件很荣耀的事情。和其他音乐大师相比,闵琛真的是一个很淡漠的人,他主动产生好奇的音乐家很少,但是无一……不在后来,成为著名的音乐大家。

    柏爱如今的首席小提琴手克多里就是闵琛唯一一个感兴趣、主动想要听他演奏的小提琴家。

    而如今,出现了第二个。

    没有产生一丝畏惧,戚暮自信地勾起唇角笑了起来,那志气满满的模样让青年本就好看的面容更加耀眼了几分。

    他认真地点头,语气坚定道:“好。”

    取出小提琴,稍稍擦拭松香,脱谱直接演奏。

    这一切做得顺手无比,宛如行云流水,那轻快华丽的音调便从小提琴的音孔中流淌而出。这首《lla》翻译成中文就是《钟声》,但是它还有一个独具特色的译名——《帝王之钟》。

    这首曲子大多是轻快的跳音,就算是放在帕格尼尼的曲子里,也算是难度颇高的了,很多小提琴手都不能掌控好,因此在闵琛开头提出这首曲子的时候,其实也是给了戚暮一个挑战。

    但是,这首曲子却偏偏是戚暮上辈子最为擅长也最为喜欢的曲子之一。

    在日内瓦学院的毕业音乐会上,戚暮便是演奏了这首《钟声》,成为完成了自己最后的献礼。甚至是在后来面试维也纳交响乐团的几首曲目中,这首《钟声》他也有演奏。

    这首曲子对戚暮的意义真是十分重大,甚至是他上辈子单独录制的那张专辑里的五首曲子中的一首。

    只听在安静的琴房内,那欢快的音乐声迫不及待地从琴弓下跳跃出来,每一个音符都在空气中舞动着,将室内寂静的气氛打破,似乎想要将这里渲染成一片欢快幸福的海洋。

    早在拉出第一个音的时候,戚暮就已经完全沉醉在音乐的世界中。这每一个按弦、每一个琴弓的跳动,都早已刻印在他的记忆深处,当拉出那熟悉的音律时,他仿佛回到了当年背着琴盒来到维也纳交响乐团楼下的那个清晨。

    如果不面试成功,就只剩下离开维也纳这一个结局。

    青年白皙修长的手指在四根细细的琴弦上来回按动着,手指的速度实在是太快,有的时候都让人目不暇接,只能用耳朵勉强听到那优美动人的音乐。

    大概是太沉浸于音乐中无法自拔了,戚暮并没有发现,当他刚刚演奏了不过一分钟的时候,那个坐在自己面前聆听的男人就已经彻底僵硬了身体,用一种难以置信的目光望着他。

    狭长的凤眸微微睁大,闵琛的手指也轻轻颤抖着。

    丹尼尔和这个男人相处了十几年,但是倘若让他看到此刻闵琛的模样,他也绝对会惊讶到脱口说出:“天哪,闵,难道是世界末日了吗?你怎么这么惊讶?!”

    在这长达九分多钟的乐曲声中,闵琛极好的耳力让他即使是处于一种惊骇的心情中,也能将每一个音符都彻底地捕捉到。

    手指在琴弦上的每一个滑动、琴弓飞舞般每一个的跳跃,这每一个音符都是那样的熟悉,而当它们汇聚到了一起,就形成了一首独特的、只属于戚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