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终】 (1)

匪我思存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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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如此爱你

    “哟,你们孟总越来越帅了啊。”

    朝夕拿着杂志晃了一晃,苏畅自顾自啜咖啡,恍若未闻。空调太冷,手臂上的肌肤隐隐生寒。隔着巨大的落地窗,只看到车如流水马如龙的街,十丈红尘,繁华尘嚣。可是再热闹也隔着厚厚的玻璃,仿佛是另一个世界。

    公司里不是没有旁的人心生倾慕,初入公司的几个女孩子,偶尔在走廊或电梯里看到孟和平,个个都笑靥如花,声甜似蜜:“孟总。”

    而孟和平从来只是礼貌地点点头,真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朝夕老是说:“你们孟总是不是性取向有问题啊,这么些年,就不见他闹个绯闻啥的?”

    苏畅简直啼笑皆非:“人家正常得不得了,有什么问题?”停一停再说,“人家有女朋友。”

    偶尔可以见到阮小姐上公司来,她是电视台的女主播,真人比电视上年轻漂亮许多,人也很好,待人处事非常大方,与孟和平真的很登对。两人站在一起的时候真令人觉得光芒四射,所谓一对璧人。

    做孟和平的秘书已经四年了,不敢说对他的情况了如指掌,但日常相处下来,公事私事有许多都是她打理的,所以她知道他真的十分洁身自好,除了阮小姐,再没有约会过旁人。

    朝夕常常叫嚷,说在这年头你们孟总这样的男人简直比大熊猫还珍稀。年轻有为,事业有成,彬彬有礼,温文尔雅,最要命的是,竟然还如此专心不二。

    朝夕说:“这么完美的男人,会不会是假的?”

    苏畅并不觉得孟和平假,大约因为相处时日太久,他什么样子她都见过。她初进公司的时候,公司一切还没有上轨道,非常非常的忙,孟和平经常加班,然后睡在办公室里。她早上来上班,常常看到他随便裹着毯子,就那样歪在沙发里。

    办公室有大扇的窗子,正是朝东,窗帘没有拉上,淡淡的阳光照着他的脸庞。他的眼睫毛很长,苏畅从未见过旁的男子有那样秀气浓密的长睫毛,睡着的模样像个孩子。

    其实他只是外表斯文,做起事情来杀伐决断,一点也不拖泥带水。

    苏畅曾经在饭局上见他与别人喝酒,据说酒品如人品,而他从来是大杯的洋酒就那样一口气灌下去,干脆利落,仿佛永远不会醉。喝得再多思维仍旧清晰有条理,对方常常被灌得七荤八素,有两次还真的就在桌子上将合同签掉了。

    唯一一次喝高了,是拿下城东那块地,最后宴请帮过忙的几位关键人物。那几位公子哥都是孟和平的发小,一半是开玩笑,一半是发狠:“今天非得把你灌趴下不可!”一帮人起哄车轮战,最后全都喝高了,孟和平虽然没有烂醉如泥,但从包厢走出来时已经有点摇摇欲坠,笑嘻嘻地对她说:“今天真的是喝高了。”

    她没见过他喝醉,那是唯一的一回。她只得替他开车,他随口告诉了她地址,却是东城区的一条老街。她知道他的别墅明明是在城西,但这地址他说得那样溜,应该没有错,她心想或者他在东城区另外有公寓,于是她也没有多问。一路上他都很安静,她一直疑惑他是不是在后座睡着了,其实并没有。

    只是她万万没想到孟和平会住在那种地方,大片的旧式小区,一幢幢火柴盒样的房子,窗口密集如同蜂巢。夜色里望去,黑压压的一片。她将车停在路口,他接过车钥匙还记得向她道谢,然后深一脚浅一脚往前走,整个人倒像是梦游一般。她实在不放心,跟了上去。他走得并不快,但是熟门熟路。楼道狭窄阴暗,声控灯晕黄昏暗,到了四楼他终于停在一扇陈旧的绿色防盗门前,门上的漆都已经剥落了,许多地方都发黑了,露出里头的铁,一根根的铁栅栏。

    她从楼梯中间的缝隙里静静仰望着,他似乎在找钥匙,找了很久但没有找到,于是拍门:“佳期!开门。是我,佳期!”

    没有人应他,楼道里空荡荡的,嗡嗡回响着他的声音:“佳期!佳期!”

    他又叫了几声,仍旧没有人应,他似乎很累了,忽然坐下来,就坐在磨得发光的水泥楼梯的台阶上,然后靠着墙,慢慢合上眼睛,忽然叹了一口气。

    她在离他几级的楼梯下站了好久,不敢动,最后终于大着胆子走上去,才发现他已经将头靠在墙上睡着了。仍微微皱着眉头,眉心仿佛永远有个结,抚不平,抹不掉。坐在这样简陋的地方,却像是迷路的孩子终于寻到了回家的路,而家门却紧闭不能进入。

    她心底忽然生疼,似乎有什么东西碎裂开来。

    从此知道他的秘密,在他偶尔对窗伫立的时候,在他偶尔吸烟的时侯,在他偶尔凝睇的时候,在他眉峰微皱的时候,她总在心底想,他是否在想念那个女子。或许那是一段深埋在他心中的记忆,或许那是一段他再也无法遗忘的往事,或许那是他直到如今仍旧深爱的人,佳期。

    她常默默无声地念出这个名字,舌尖微启,然后落下,佳期,轻得如同一声叹息。

    曾经被他如此深爱着,想必是非常非常值得的女子。

    只是,他为何失去她,他为何再找不回她?

    朝夕拍她的手:“苏小姐,回魂啊,你又在想什么?”

    她掩饰地笑笑:“刚才外面有帅哥经过。”

    朝夕伸长了脖子:“在哪里?在哪里?”没有看到又抱怨她,“你成天对着你们孟总,还不够啊?竟然还看别的帅哥。我要是你啊,我成天看着他就够了。”

    她只是笑。

    过道那头有人正走过来,身后那桌有人扬声招呼:“佳期!佳期!在这边!”

    那两个字仿佛惊雷,惊得她蓦然抬起眼睛,只看到那人走近,越来越近,仿佛是写字楼里最常见的办公室女郎,装束衣着都再寻常不过,皮肤白净细腻,只一双眼睛,盈盈如星,声音也柔和好听:“周静安,你再嚷嚷的话全餐厅的人都会看到了。”

    是不是她?

    如果真的是她,那么这世界真的是很小。

    她怅然地想,可是,世界这样大,咫尺之间,有如天涯,那一方是她永远抵达不了的岸。

    总是关山旧别情——十年佳期,一朝如梦

    七七拉着易晓筠一块儿去剪头发,本来她们俩的头发已经快到披肩了,因为马上要军训的缘故。师姐们都说要剪赶紧剪吧,不然军训的时候被教官押到理发店去,一定剪得像鸭屁股。

    剪的时候发型师问有什么样的要求,七七想到《入学通知书》附录注意事项,写着“不得过颈”,狠了狠心说:“得把脖子露出来。”发型师没再多说就动手了,等剪完了七七和易晓筠互相一看,还是像鸭屁股。

    易晓筠老大不高兴,撅着嘴说:“凭什么还不准留长发?我们又不是军校!”

    七七倒比易晓筠更合适短发,因为发型师给她留了齐刷刷一排刘海,她是圆圆的一张脸,剪完了更显得稚气未脱,易晓筠看得噗得一笑,说:“樱桃小丸子!”

    七七和易晓筠就是在租漫画的小店里认识的,因为同时想租一套漫画,七七让给了易晓筠,第二次再在书店里遇上的时候,易晓筠就主动跟七七打招呼说话,一来二去,两人就成了朋友。即使是中考前,两个人还在万忙中抽出时间来碰头,她们通常各自租一本,然后换着看。七七和易晓筠都喜欢成田美名子,一套《双星记》被她俩看得荡气回肠。易晓筠的口头禅就是:“上哪儿去找这么帅的俩哥哥呀!”

    易晓筠本来要去101,不过最后还是选了四中。七七很高兴,因为她也打算进四中,还没进校门她和易晓筠已经约好,要想办法分在一个班上。易晓筠拍拍胸脯说放心吧这事一点也不难,果然后来她们就分在一个班上。

    军训的时候易晓筠将自己暗恋十年的男生指给七七看:“就是那个!”

    七七扭过头使劲张望,差点没被教官看到罚去站军姿,也就看到一个高高的背影和半张侧脸。

    “又不帅,哪里值得你从幼儿园就暗恋他!”

    “谁叫他小时候亲我……”

    “哇!”

    “小时候在幼儿园睡午觉,他睡我旁边小床,我刚把眼睛睁开,他就叭得亲我一口。”易晓筠笑咪咪的:“不帅也是他了!”

    军训的日子当然比在家艰苦,不过十五六岁的男生女生,怎么也能苦中作乐。比如晚上的时候偷偷结伴,翻墙去买老乡的西瓜。这样的行动当然会有意外,买西瓜都是男生的事,女生顶多帮忙放风。结果终于被巡逻的岗哨抓住了。七八个人一股脑被抓起来写检讨,还要关禁闭。

    七七从来成绩好,在初中被老师宠坏了,关禁闭也不当回事。易晓筠更不当回事,她家里全是穿军装的,连她妈妈肩上都扛着颗金星。她从小犯了错就被关储藏室,早练出来了。

    等军训结束的那天,学校派来的大公共汽车把新生拉回市区,大家叽叽喳喳在车上又笑又闹,易晓筠跟七七说:“待会儿先别回家,晚上王燔宇请吃饭。”

    王燔宇就是那个领头偷西瓜的男生,他和易晓筠住在一个大院,易晓筠和他很熟。

    七七问:“他为什么要请吃饭?”

    易晓筠说:“共患难呗!谁叫咱们一块儿被关禁闭,怎么能不纪念一下啊!”

    等到了餐馆七七才知道易晓筠为什么非要来,原来那个她暗恋十年的男生也来了。易晓筠对七七介绍:“这是阮正东,咱们一个班的。”

    七七还没直接跟班上其它男生说过话,不过易晓筠的心上人她还是蛮有兴趣的,所以笑嘻嘻的学武侠片,拱了拱手:“原来你就是阮正东,久仰!久仰!”阮正东不过笑了笑,易晓筠偷偷拿胳膊撞了撞七七,不让她瞎说。

    正式上课之后排了座位,七七正好坐在阮正东的前面。七七虽然人很聪明,但是特别懒。教他们化学的老师偏偏特别能布置作业,每次七七只挑典型的几道题出来做,其它同类型的题统统不做,只抄别人作业。阮正东化学很好,字又写得特别工整,七七每次都拿他的作业抄。

    时间久了,七七发现阮正东也不算太勤奋,他上语文课的时候总是偷懒睡觉。可是照样分数很高,语文老师有次夸他,因为他背得出来整本的《文心雕龙》。七七简直佩服死了,问他:“你怎么连这都能背下来?”

    “小时候被逼的……”阮正东头也没抬的在做化学作业:“你数学做完了没有?”

    “做完了。”七七把自己的数学作业本给他,有时候七七和他分工,他做化学她就做数学,这样大家省时间。

    易晓筠在教室那头给他们扔纸条,上面写着:“化学和数学都给我抄一下。”

    她比七七还要懒,作业顶多只做一半。七七把作业本传过去,中间经过好几个同学,有人截下来自己先抄,边抄边问:“这是谁的?”

    问这个问题是因为关注准确性,怕万一错了,大家全错,这样错误雷同被化学老师逮到,会死得很惨。

    “东子的。”

    有人马上起哄,因为早就传说易晓筠和阮正东是青梅竹马。易晓筠反正挺大方,笑着把作业本夺过去:“给你们抄了还这么多废话!”

    七七知道易晓筠不像她看上去的那样乐观,因为易晓筠告诉她,阮正东真正有个青梅竹马,姓盛,正在英国读Roedean School。

    “我该怎么办呢?”有一次,易晓筠忧心忡忡的问七七,七七也不知道该拿什么话来安慰她。幸好易晓筠不是那么容易气馁的人:“反正还有大学四年呢,大不了我追他到大学!”

    七七就觉得好笑,这位好友坚持了十年,看来还需要再有十年,说不定可以打消她对阮正东的痴心。就因为小时候被他亲了一口,竟然这样执拗。

    不过七七觉得高中生活还是挺幸福的,尤其他们班,特别能玩能闹,却一点也不耽搁学习。连班主任都诧异,把他们当大人看待。学校有任何活动,首先征求全班的意见,再做决定如何参与。班主任这么做的原因是最近班级选举,王燔宇被选上了班长,因为他特别会折腾,大家都觉得他麻烦,于是选他当班长,这下他被职务箍住了,反倒要天天维持纪律。管着好几个班委,苦愁眉脸的布置工作。班主任本来对选举结果非常意外,但没料到会有这样的效果,顿时成了意外的惊喜,于是对全班同学更加放心。

    有天放学之后,易晓筠神神秘秘对她说:“你知道吗,咱班长喜欢你。”

    七七大吃一惊,她从来没心没肺,班上经常谣传说谁谁喜欢谁,还有谁谁放学一块儿回家之类,但她都觉得那离自己太远了。而且她最近长了好几颗青春痘,成天就忙着跟自己额头上的青春痘费劲,哪会想到易晓筠突然扔下这么一颗炸弹。

    “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