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铁手

谭走鱼尾纹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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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城西城区非常奢华,云集着无数酒店饭店珠宝首饰店器材店等等,资本在这里运作,在这里流出,洛城也被戏称为第二王城。

    西城区道路宽敞,卫生条件良好,周围两侧都是商店,各种族旅客走在马路上,可以任意逛街只要你不闹事就不会管你,闹事的自然有纠察队找其喝茶。

    虽然里奇公爵以将西城区设计的很完美,但这里也是鱼龙混杂,什么种族的都有,各种势力交缠在一起,想要管理好这个销金窟,里奇公爵可没少花心思。

    但治标不治本,总有一两只老鼠跑出来捣乱,偷窃旅客钱财一直困扰着里奇公爵,纠察队抓到过的扒手也不是一个两个,被抓住的扒手最后都被剁掉手指,被抓到一次剁一根手指,所以大街上就会看到不少,少手指的种族。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剁手指也没用,只要有命在便还继续偷。每天纠察队接到盗窃的报案,就多达数千起,纠察队的规模也托扒手的福,资金人手要多少给多少。但应对成千上万的小偷,阿道夫家族的纠察队也是力不从心,而有些纠察队的成员,便跟扒窃团伙分赃。

    所以在精灵帝国外部,便流传这一个笑话:如果不去洛城偷过东西,你的人生就不完整,被剁手指的种族,都是直面巨龙的勇士。

    里奇公爵只能骂一句:妈卖批。

    小偷们像韭菜一样,割完这波下波还有,小偷文化在洛城大行其道,纠察队只能干瞪眼,但好在这点没有影响洛城的生意。来洛城的旅客们也莫名其妙的越来越多,让里奇公爵有点怀疑人生,难道大家都爱剽窃?

    中午时分,虽然西城区内部酷热,但阻止不了各地旅客购买热情,因为洛城云集各种族的好东西,商人们都将自己的传家宝拿出来,放在市面上售卖,你要相信商人有节操,母猪都能上树。

    其中一位高大的黑衣人,在人群中显得格格不入,别的种族都穿的很少,唯独他被黑布捂得严严实实,长得丑怕人看?身体有缺陷?经过的路人纷纷猜测。

    这位身高超过2米的黑衣人,也不管其他行人的目光,只自顾自的向前走,一切都显得那样违和。

    忽然一个绿皮哥布林撞向黑衣人,黑衣人没有闪躲,哥布林轻易撞在黑衣人的大腿上。

    这名只有1米5个头哥布林,随后从原地跳起,表情慌张的说:“对不起先生,您没事吧先生,我突然跑出来是我的不对,我给您道歉”。

    黑衣人没回答哥布林的话,只是摇摇头示意他离开,哥布林给黑衣人鞠一躬后,便跑出黑衣人的视野,脸上洋溢着胜利的笑容,周围的乘客见到这一幕,均漏出见怪不怪的神色。

    黑衣人右手摸向自己的腰间,在黑布下的面孔漏出冰冷的笑容,死神已经降临。

    刚才那只哥布林在得手后,立刻跑出西城区,小身板向东城区奔去。东城区是普通住宅区,比其他3个城区都小,这里是洛城有名的贫民窟。每天这里都会上演重复的事:杀戮抢劫**卖Y,这是洛城最黑暗的地带,一切罪恶的温床。

    一些好吃懒做的哥布林,就定居在东城区中,他们都以偷窃为生,在洛城是最不起眼的存在,也是最没保障的存在。

    哥布林跑回自己的房子,说是房子其实跟草棚差不多,没有石材结构,只用一些枯木和茅草搭建而成,唯一的用处就是躲避下雨。好在洛城的天气是全年温暖,哥布林不用担心会冻死,但他最烦的就是下雨,只要一下雨他就要饿肚子。

    其实这些哥布林生活质量,可比在老家强多了,毕竟在这里他不担心冻死饿死,在洛城的生活也丰富多彩,以前幻想过的事,在这里都能实现,比如睡精灵族妹子。在贫民窟里只要你有钱,精灵族的妹子们就会敞开大门,大家你情我愿一手交钱一手交人,而且每个精灵族的妹子长得都不差,使光顾她们生意的雄性动物们,也就越来越多。

    上述的雄性动物都是不折不扣的弱鸡,只是在麻醉自己,他们的内心都很自卑。以为碰过精灵族的女人,就会高人一等自我感觉良好,其实就是群渣子,被精灵帝国抛弃的碎渣。

    哥布林霍斯回到东城区的茅草屋里,今天可是旗开得胜,他撞上一个有钱佬,轻易就将腰间的钱袋顺走,这个目标他还搜寻好半天,才最后确定出手。

    功夫不负有心人,那个黑衣人的钱袋装的很满,霍斯将钱袋中的钱倒在桌子上,哔哩啪啦的响声让他一阵激动。霍斯检查一遍桌上的钱币,一共250枚精灵币,这个数字让霍斯呼吸都有些急促,毕竟这样的巨款他还是第一次见。

    霍斯美滋滋的将精灵币,全收到一个不起眼的土罐里,今天他又可以去找精灵妹子,这笔巨款也够他潇洒一个月,他接下来一个月都可以待着,不用在去西城区冒险偷窃。

    就在霍斯把土罐重新埋好,一个高大的身影出现在他面前,当霍斯看到对方的造型时,面色一惊恐惧映入他的脑海。

    哥布林霍斯结巴的说:“先……先生,您怎么来我这里”?被失主找到小偷,小偷的下场通常会很惨。

    黑衣人站在原地周围的气氛凝固,“你的命虽不值250枚精灵币,但别人碰过的东西,我是不会再碰”。

    当哥布林霍斯诧异时,黑衣人身上浮现黑色的魔法光晕,霍斯见状况不对便拔腿就跑。

    逃跑的霍斯想到自己的师傅,他师傅也是个哥布林,他是一位著名的小偷,他曾经无限向往他师傅的生活,有吃有喝有女人。

    可好久不长,他师傅因为一次偷窃,被失主踢掉脑袋,当时的血腥场面让霍斯牢牢记住。所以霍斯每次在西城区做案完,便跑回东城区躲一天,就这样干一天休一天避免被失主找到,霍斯也一直相安无事。

    可惜他今天的运气是彻底到头,他偷了一位,他绝不该偷的人。霍斯不断向前逃跑,他知道如果自己停下来,他的下场就会和他师傅一样。

    身为哥布林的霍斯逃跑速度非常快,他也非常相信自己的速度,他不只一次因为速度,躲避失主的追击从而化险为夷。

    正当霍斯拼命向前跑之时,却忽然发现自己不能动,双脚好像被什么东西黏住,可他低头检查时,惊人的一幕出现在他眼前。

    他的双脚被一种金属包裹住,这种金属物质不断向上爬,所过之地都会被其通化,片刻后霍斯的下半身就失去知觉,他张着大嘴惊恐的大叫:“啊……不要……啊”

    这是他最后留存世间的话语,此刻的他以化为一座金属雕像,他的惊恐后悔凝固在这一刻。

    后面的黑衣人缓慢走到雕像前,望着自己的杰作,皱了一下眉头,随后挥击左手,将眼前的金属雕像打碎。

    雕像像渣子一样碎成一地,里面没有血没有肉也没有内脏,只有乌黑发亮的残渣。

    烈日下的黑衣人依旧站在原地,露在外面的左手,不断反射着太阳的光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