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败家娘们田可馨

花间散步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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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初一慵懒的走进来。

    她似乎没太注意到我在干什么,进屋便喊我,“英俊哥,我来啦!”

    这绝壁出乎意料,也许昨天回来的太晚了,我竟然忘记了锁上房间的门。而起床后,我根本没穿上衣服,只穿着三角裤头便来看这盆花。

    我连忙不由自主的蹲下身子,双手护住某个部分的要害。

    天呐,就不能给我穿衣服的机会!

    同时,小蝴蝶也受到惊吓,慌乱的飞起来,躲在雏菊的后面。

    这要真是因为孟初一的到来,把我的小蝴蝶吓的飞走,我非好好跟孟初一干一仗不可!

    “妹纸,你能出去一下吗,哥哥还没做好准备……”我伸着脖子探出头,跟孟初一商量。

    “哈,我早就看见你啦,别害羞啊,英俊哥,你的真家伙我都看见过,更别说你现在穿着小裤头了,出来吧,我吃不了你!”

    我想我该有多么失败,竟然被一个女人给吓着了。

    ……

    孟初一来找我是因为饿了,而常胜利一早便上班去,整个别墅现在只剩下我和她,她没得选,只能过来找我。

    我好说歹说才把她支出去,然后换上衣服。

    出门前,我留意去看那盆雏菊和雏菊后面略显惊慌的小蝴蝶,看到它们完好,我才安心走出去。

    我俩边说便下楼,刚来到别墅外的小院里,迎面却有一行人推开大门,走进来。

    他们共有三女一男,还领着个几岁的小男孩。

    “你们是什么人!”为首穿着华丽的年轻女子看到我和孟初一,皱着眉头质问道。

    孟初一可不会示弱,“嘻,你们又是什么人,怎么擅闯别人的住处呀,走错门了吧!”

    我其实已经伸手去拉孟初一,但未能阻止她。

    孟初一什么可以不在乎,可我不会。在看到他们一行的同时,我便挨个扫过他们,一眼看见两个熟悉的面孔。

    第一个,便是这个为首的年轻女子,我没有注意她的衣服款式究竟什么牌子的,值多少钱,而是我看过她的脸,已经确认她的身份。

    同样情况的,还有那个小男孩。

    她俩是母子关系,我虽然是第一次亲眼看见,可实际上我早已经从别墅中的照片里多次见到她俩。

    不错,她俩才是别墅的主人,一个是常胜利的妻子田可馨,一个是常胜利的儿子常永帅。

    我还曾饶有兴致的跟常胜利说起他儿子名字的事,二包子不避嫌,他承认自己长相一般,可是对自己的儿子那绝不会吝啬溢美之词。

    他说儿子长相性格不随他,随妈那边的,应该说从照片看,常胜利的老婆田可馨并不算美,但也不丑,只不过人也要看打扮。

    经过不惜金钱的修饰,看上去田可馨的确有迷人的地方。

    眼前我看到的正是田可馨母子俩,另外的二女一男自不必说,都是随行家眷,跟班的。

    然而,我未能及时阻止孟初一,这下惹火了田可馨。

    她伸手从挎包拿出手机,便打电话喊人。

    “保安吗,到底怎么回事,有人闯进我家了,还理直气壮,你们过来把他们抓起来……”

    我一看事情不妙,连忙朝前走了两步,“别误会,你是可馨吧,我们不是外人,我的常胜利的小舅!”

    田可馨疑惑的看看我,表示不认识我这门亲戚。

    “嘿嘿,我是秀河镇贾家楼村的,我叫常胜利,不相信的话你可以给常胜利打电话,一问就清楚了。”

    田可馨将信将疑,但听了我的话,给常胜利拨过去电话,证实了我和孟初一的身份。

    紧跟着,我和孟初一便尴尬了,女主人回来,我们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田可馨却不是小气鬼,大概电话里听明白了常胜利的解释,她请我俩回别墅坐坐。

    “别先走呀,来者都是客,胜利的小舅就是我小舅!”

    我推脱说要出门吃饭,没想到田可馨一笑,“那正好啊,我们刚从飞机场回来,还没来得及吃饭呢,一块儿吃好了!”

    “不麻烦了……”

    我和孟初一怎么可能跟田可馨她们在一起吃饭,毕竟还不熟。

    正在我俩推托一番,要躲出去,外面常胜利开着路虎风风火火的赶回来。

    跳下车,常胜利一边用袖子擦汗,一边一路小跑。

    可以预见,常胜利虽然张口闭口说老婆是败家娘们,但真心怕老婆。

    接下来,常胜利拦住我俩,不让我俩走了。

    “老婆啊,你终于肯回来啦,想死我了,来,甜心儿,快让我看看,是不是又漂亮了……”常胜利一反常态,嘴巴上抹了蜜,甜死人不偿命。

    我听他那腔调,浑身直起鸡皮疙瘩。

    “老公,哇,我想给你个惊喜的,回来便没给你打电话……过来,啵一个……”

    我了个去,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还当着自己儿子的面,他俩居然兴奋的跑到一起,一点不顾及在场其他人的感受,抱在一起便啃。

    孟初一显然被吓住了,慌乱中用双手捂住脸,再用手指缝偷偷窥视。

    正所谓,小别胜新婚,我以为,现在的场面不算太过分,不足为据,如果有更加过火的举动,恐怕还在后面。

    我觉得,担心未必多余。

    事实上,还真被我猜对了。

    午餐由大方的田可馨请客,众人包括她的贴身“丫环”小翠等等总共八个人,去往一家五星级的大酒店,吃了一顿极为丰盛的宴席。

    一顿饭几千块钱,那还是因为没怎么喝酒,只开一瓶红酒。

    随行的那个中年男子不喝,他和另外一个中年女子是田家专门派来护送田可馨的,他俩把田可馨母子安全送回来,立刻便要返回海南。

    小翠没得喝,田可馨禁止她喝酒,小家伙常永帅不能喝。

    常胜利不让喝,田可馨说他喝完酒便没把门的,而常胜利则是言听计从,温顺的像一只家养的大肥猫。

    我不喜欢喝,主要喝不了红酒的味道。

    于是,几乎所有的酒,全被孟初一和田可馨二女包圆了。

    午餐过后,中年男子二人直接打车走人,剩下的全挤到路虎车上,司机变成常胜利。

    ……

    回别墅,在客厅坐了一坐,常胜利便以上班为名,逃离现场。

    田可馨可能舟车劳顿,再加上喝了酒,回房休息,看孩子收拾东西的任务交给小翠。

    我俩和小翠聊天,小翠这人很实诚,也很机灵,熟络之后,我问她东市现在天还挺热,怎么不多在海南住些天。

    小翠下意识的朝楼梯那边望一眼,确认田可馨没在那里,才悄悄的说道:“馨姐可不想回来,是馨姐的爸爸把她骂回来的,他说你老是住在这里算什么事,就不为胜利多考虑考虑,你老住在这边,算个什么事!”

    我觉得,常胜利的老丈人够开明的。

    后来,小家伙常永帅困得不行,小翠就带着小家伙休息,而小翠的房间在一楼,她带着小家伙进屋了。

    我心说,别墅房子那么多,干嘛非在一楼住呢。

    等晚上常胜利回来,我们吃了晚饭休息,这时候,我才明白究竟怎么一回事。

    我和孟初一没结婚,不理解婚后的情况,虽然知道小别胜新婚,可实际上,属于一知半解。

    然而,当天晚上,我才真真切切的体会到这个词的意思。

    常胜利的卧室本来距离我和孟初一的客房有一段距离,而且做隔音效果也不错。但今天田可馨到来,隔音功能便荡然无存。

    这一夜,我听到了田可馨那连绵不绝,惊天动地的叫声。

    她居然是那么的毫无顾忌,简直忘记了同一楼上还住在其他邻居,忘记两个未婚邻居的感受。

    对我而言,那种叫声的诱惑力太大,甚至可以通过叫声充分的构想出一幅幅喷血的画面,然而,我却要忍受何等的煎熬。

    想必,住在隔壁的孟初一也不能幸免,有些原本很美好的事情有时候却是那么的不和谐。

    整整上半夜,一次又一次,好像连番数次而终不满足。

    我此刻终于理解小保姆小翠为什么选择在一楼休息的原因,小翠很聪明,她知道与主人保持相对的距离。

    第二天一早,我疲惫的起床,出来后,遇到同样满脸疲惫之色的孟初一。

    感同身受,两个人不必说话,一切尽在不言中。

    只等小翠做好早餐,喊我们都过去吃饭,我在餐厅看到一个跟我认识的常胜利不太一样的常胜利。

    一夜之间,常胜利受苦了,从脸上看,就好像半年没休息好,眼皮都睁不开,他的眼圈都变成熊猫眼,再有,举止言行好像扛大包做苦力的劳工,刚刚干完苦力活。

    我十分同情常胜利。

    恰恰相反的是,田可馨却是精神焕发,神采奕奕。春光明媚。

    就如同被浇灌的花朵,完全绽放,把自己最美丽的一面尽情展现。

    我立刻想起一首诗。

    好雨知时节,

    当春乃发生。

    随风潜入夜,

    润物细无声。

    常胜利心不在焉的吃了早饭,跟我们挥手告辞,上班走人。

    田可馨不忘了追过去,亲昵的在老公脸上继续啃一口,直啃得常胜利近乎颤抖似的挣扎,让人触目惊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