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 这才是摇滚【四更完成】

锦不笔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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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无地自容》!

    所以无论你是用一种什么样的态度去评价中国摇滚,无论你是黑也好捧也罢,应该都绕不开这首歌。

    这是中国摇滚辉煌年代辉煌的作品之一,这一点赵意很清楚。

    所以,先前无论观众有多看不上他,嘘声有多厉害,赵意都不怎么在乎,但是,当他唱出第一句歌词开始,他就很在乎观众的反应。

    这是《无地自容》。

    你们会不会喜欢《无地自容》?

    随着赵意的歌声,观众们的嘘声渐渐安静了,在摇滚现场,安静可不是一个好现象,这大多说明这首歌观众并不喜欢。

    但是此时的安静,似乎又有些不一样。

    赵意不管,当他发现嘘声不见之后,他就不再去管观众反应了,开始闭上双眼,整首歌的歌词在脑海中清晰显现,乐队很屌很专业,而他要做的,就是用自己的喉咙把歌词唱出来,用自己的情绪让观众嗨起来。

    人潮人海中有你有我

    相遇相识相互折磨

    人潮人海中是你是我

    装作正派面带笑容

    不必过分多说自己清楚

    你我到底想要做些什么

    不必在乎许多更不必难过的

    终究有一天你会明白我

    人潮人海中又看到你

    ...

    摇滚是一种发泄,对于听众如此,对于此时在舞台上高歌的赵意也是一样,幸好磕了药,幸好吃了技能果实,赵意才能把高音顶上去。

    安静。

    台下依旧安静。

    但是,此时你要是去看每一个人的脸庞就会发现,原本的气愤不屑等等等等已经逐渐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愕然。

    然后是惊叹。

    再然后,有人闭上了眼睛,有人举起了手,有人跟着节奏一起开始摇摆起自己的身体,最终,突然有人睁开双眼,不再在乎主唱不是罗星,张大嘴巴,歇斯底里的开始发出了自己的嘶吼。

    啊!

    这是一个开头,整个舞台突然开始变得不安静了,所有人都发现自己被这一首歌感染了,他们已经忘记了原先对于台上这个年轻人的轻视,他们被征服了。

    威武!

    啊!

    人潮人海中!

    已经有人能够跟着旋律符合几句了,现场开始重新变得喧嚣和澎湃,甚至,比先前任何时候都要来的激烈。

    在这个圈子,真正值得追求的,永远是好的作品,此时观众们的反应已经完美的呈现了这一点。

    舞台上的赵意演唱依旧在继续,看到观众发反应,他突然微微一笑,然后仰面朝天,双膝生生跪在舞台上,他也嗨起来了。

    ...

    不必过分多说自己清楚

    你我到底想要做些什么

    不必在乎许多更不必难过

    终究有一天你会离开我

    人潮人海中又看到你

    一样迷人一样美丽

    慢慢的放松慢慢的抛弃

    同样仍是并不在意

    ...

    旋律很好记,赵意歇斯底里的高歌着,而台下的气氛越来越热烈,连带着舞台上浩荡乐队的那些人一个个的也都面露激动神色。

    他们有多少年没有过这种感觉了?

    五年?

    十年?

    又或许是从未有过?

    不知道!

    但是他们知道的是,今晚,他们或许真正过了一把摇滚瘾,过了一把那种在摇滚巅峰时刻死猫站在舞台上的摇滚瘾!

    曾经摇滚有过一个巅峰的时候,死猫就是其中代表,而后,整个社会似乎就不在那么喜欢摇滚了,好歌越来越少。

    死猫隐退了,而那些和死猫同时代的摇滚乐队也大多解散,他们浩荡甚至被誉为能接过死猫摇滚打起的乐队。

    但是,他们自己知道,浩荡其实比不过死猫,他们的歌距离那么辉煌的死猫还是有一定的差距。

    这差距,他们能看到,但是他们够不着。

    但是,今晚,这个来救场的年轻人,穿着干净白色T恤,看上去就像是个普通大学生一点摇滚气息都没有的年轻人,竟然让他们隐隐觉得,他们距离死猫似乎也没有那么远。

    就好像,只有一首歌的距离!

    他们隐隐觉得,这首《无地自容》,就算是拿到死猫最辉煌的巅峰年代,也是一首能和死猫抗衡的摇滚。

    厉害了!

    浩荡的成员越来越卖力,而赵意也彻底唱嗨了,满舞台的跑,满舞台的放肆高唱,而他走到哪里,哪边的观众就会响起最为热情的欢聚。

    无地自容!

    赵意!

    摇滚!

    观众在用这种方式表达他们对这首歌的喜爱,不是摇滚没落了,只要有好歌,就一样能点燃年轻人心中最原始的热情,不分时代。

    那个主唱太帅了!

    这歌到底是哪里冒出来的,是他写的吗?

    我想我爱上他了!

    这才是我记忆中的摇滚!

    观众们疯魔了,有几个女孩甚至不顾一切的脱掉了上衣,尽情的拿在手上挥舞,高声尖叫。

    疯了。

    兔子泪流满面,他爱上摇滚的时候就已经无奈的发现摇滚貌似已经迟暮,但是这一刻,他发现摇滚从未老去。

    ...

    一首歌的时间不长,不到十分钟,当赵意歇斯底里的把最后一句歌词唱出口,整件T恤已经彻底被自己的汗水打湿。

    深深鞠躬,迎接他的和先前满场的嘘声截然不同,所有人都近乎癫狂的挥动着自己的双手,高呼着他的名字。

    他用一首歌的时间征服了这里。

    走回后台,赵意气喘吁吁,不过他惊讶的发现后台原本应该早就离开的那些乐队竟然没有一个走掉,见到赵意和浩荡的进来,一个个都站起了身子。

    牛逼!

    哥们你这歌真是太牛逼了!

    服气了,哥么你是浙南的?

    哥们只要你来,我们野狗乐队的主唱就是你,我给你伴唱没二话!

    众人很热情,他们在用这种方式向赵意表达着他们的敬意,赵意自然不可能去他们的乐队当主唱,聊了一会之后,赵意和他们换了联系方式,然后借来了一套衣服换掉,这才走出了后台。

    观众太疯狂,不换衣服赵意还真怕被认出来出点什么事,换了衣服就应该没什么关系了,毕竟在台上观众并不能把自己的脸看清楚。

    意哥,你太牛逼了!

    我操,意哥我服了,果然你是会写摇滚的!

    意哥,这歌必须发单曲!

    意哥你信不信,现在只要你大喊一声,这里起码有三十个女孩子愿意无条件跟你上床!牛逼!

    和顾明他们汇合之后,又迎来了大家一致的惊叹,兔子都疯了,当场就像拉着赵意去录歌。

    不过这时候,唐芊突然疑惑的问到:“赵意,你的音域什么时候这么高了?”

    啊?

    赵意一懵,这事情该怎么说?说自己有外挂?这不是找死呢么?不过好在唐芊也没多问,赵意打着哈哈也就过去了。

    众人打车回到酒店,一夜无话,第二天,赵意是被顾明他们几个敲门敲醒的。

    “干啥?大早上的?”赵意睡眼朦胧的开了门抱怨道。

    “意哥,你看看这个?”顾明的表情有些着急。

    看啥?

    赵意这会儿还没有清醒呢,嘴里喃喃着接过了顾明递过来的报纸,不过看着看着就逐渐清醒了。

    《论话剧的美感和中国性》?

    这是北京早报,是一份全国发行的报纸,在整个中国都很有影响力,而这篇文章的内容,先是阴阳怪气的点了几句说现在有些话剧以搞笑和逗乐为主,一点都没有话剧的美感。

    然后又说咱们现在国内的话剧,太过于模仿国外,咱们中国这么厚重的传统文化,难道话剧都用不上吗?

    这么美的古典语言,为什么不能用在话剧里?

    说了一大通,最后文章的结尾,则是呼吁话剧的创作者要从中国传统文化当中吸取灵感,写出有着传统美的话剧来,这才是有中国味道的话剧!

    看完,赵意看不出什么表情,看着顾明问道:“怎么说?”

    “唐芊说唐老爷子觉得这很有可能是冲着毕业作品大赛来的。”顾明说道。

    冲着比赛来的?

    制造舆论?

    赵意想了很多,然后又突然不想想了,对着顾明道:“没事,让他们去制造舆论好了,终究还是要作品说话的不是么?别急,让我再睡一会。”

    见到赵意这样,顾明也没办法,没好气的吐槽了几句就离开了,嘱咐赵意早点起,大家一起商量商量。

    至于赵意,在关上门的之后,脸上就露出了不屑的冷笑,这是冲着自己来的?

    呵呵,那就来吧,赵意不在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