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一章 去听摇滚【一更】

锦不笔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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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北京,在梁姐准备的接风宴上面甚至还见到了窦飞烟,直到现在,顾明他们在发现,原来在不知不觉之间,赵意已经混的这么牛逼了。

    不过想想也就释然了,赵意写出来的歌大家都听过,赵意弄出来的剧本拿到了东南第一,这样的赵意,还真有资格在那里用一种平等的姿态和窦飞烟谈笑风生。

    看着这一幕,顾明等人心中感慨,同时也隐隐觉得,能跟在赵意身后,大家以后的路一定会顺畅不少。

    一顿饭的时间不是很长,窦飞烟很忙,因此吃完就和梁姐两人告辞离开了,剩下一群久别重逢的老友。

    “干嘛去?”窦飞烟离开,这群年轻人也就不藏着掖着了,顾明很随意的半靠在椅子上面眯着眼睛看着赵意问道。

    “唱歌!”

    “去酒吧!”

    “咱们去看北京的夜景吧!”

    顾明开了个头,大家纷纷说出心中所想,每个人都有想去的地方,反正大家都很兴奋,没有一个想去睡觉的。

    “唱歌有什么好唱的,反正你又唱不过赵意和唐芊。”提议唱歌的是孙胖子,不过很快就遭来了白杭生和老五等人的无情嘲讽。

    “呵呵,反正我就觉得酒吧太吵...”孙胖子翻着白眼、

    “我说啊,咱们这回来北京就该好好去看看北京的夜景!”张饶说出了自己的意见,显然也得到了几位女生的支持。

    “夜景?呵呵,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是想去逛街,还拉上了咱们这群免费的劳动力!”顾明识破了张饶的心思,惹来张饶一顿嗔怒。

    看着笑着争论的众人,赵意呵呵笑着,见大家吵得差不多了,这才开口道:“晚上咱们去看演唱会,票我都准备好了!”

    演唱会?

    众人纷纷愣神,没听说今晚上背景有什么大明星开演唱会啊。

    “不是你们想象的那种,是小型的底下摇滚演唱会,不过听说还不错,怎么样,有没有兴趣?”赵意解释道。

    摇滚演唱会?

    众人都很惊讶,随后在先前一直没说话的兔子很兴奋的开口道:“这个好!早就听说北京有不少好乐队了,咱们去见识见识。”

    兔子开口,众人在思量了一会之后也同意了这个提议,至于唐芊,在这种时候一向是随大流。

    都喝了酒,所以虽然窦飞烟离开的时候留了一辆车下来,但是众人还是选择了打车,一行人分成四辆车,向着赵意给出的地点行去。

    ...

    “赵意,你什么时候对摇滚感兴趣了?”车上,唐芊有些好奇的开口问道。

    听到唐芊这么问,同在一辆车上的兔子和顾明也都看了过来,他们也很好奇,看看赵意写出来的歌可是和摇滚不搭边啊,怎么会突然去看摇滚演唱的。

    这个啊。

    “我对什么音乐都挺有兴趣的。”赵意回答了一句,虽然这个世界的摇滚乐已经过了巅峰时代,但是摇滚这种东西永远是有受众的。

    只要还有人愤怒,只要还有人想要呐喊,那就会有摇滚乐存在的土壤,别说是赵意,像是唐芊顾明张饶这些人不是照样对摇滚乐充满着兴趣?

    众人聊着天,不妨出租车司机插话开口道:“几位是去看那个摇滚演唱会的?”

    “是啊,师傅你也知道那地方?”赵意接话道。

    “可不是,像你们这样的,我今晚上都拉了好几拨了。”师傅一幅自来熟的样子,然后就聊开了。

    “我听你们口音不像是本地人,我告诉你们啊,你们来这儿听摇滚那可算是来对了,说起这个摇滚乐啊,还得是咱们北京牛逼!”

    “你别看这全国各地到处都有乐队,是个乐队都是自己玩摇滚,但是那些乐队哪里玩的过咱们北京的乐队?”

    “像是当年的死猫牛逼不?他们主唱不就是北京人?所以说,这里,才是中国摇滚的发源地,你们今晚肯定不会后悔!”

    司机嘿嘿笑着,看着车上有妹子,这才没有把后半句话说出来,“在这种听摇滚的地方,要勾搭个妹子约一场什么的,实在是太容易了。”

    “师傅,我记得死猫的吉他手是浙南的吧。”听着司机滔滔不绝,兔子终于没忍住接了一句嘴。

    没办法,他在浙南不就是玩乐队的?刚刚师傅那些话可不是连带着把他也埋汰进去了么,这小子不爽了。

    “哦,对,那个叫孙什么来着?孙耀罗是吧,确实是把牛逼的吉他,浙南的摇滚也不错。”发现自己有可能得罪顾客了,司机连忙补救。

    “这还差不多。”兔子用一种自言自语的语气喃喃道,听到赵意他们脸上都是露出了微笑。

    路不远,走的也挺顺畅,大约二十分钟就到了,付钱下车,出现在众人面前的是一个小型的体育馆,演唱会就在里面了。

    大家都差不多,赵意他们下车之后,不多时后面的人也都到了,赵意把票分给大家,然后进场。

    赵意他们到的时候已经晚了,里面的演唱会早就已经开唱,没有巨星演唱会的那种场面,观众也大多是年轻人。

    不过,虽然人不多,但是那气氛却是相当热烈,赵意他们进去的时候似乎正好是一首歌的高潮,现场响起了震天的呐喊声。

    我操!

    这么激情!

    兔子先是被惊到了,他在浙南也参加过不少次的摇滚演唱会,那里可没有这边这样的氛围。

    “意哥,这就是摇滚啊!”兔子面带激动的对着赵意说道,这是他的追求,“意哥,你要是能写摇滚,弄出来的东西一定让这些人目瞪口呆,到时候看他们还好不好意思说北京是摇滚的中心!”

    兔子冲着赵意抱怨几句,然后就随着人群,开始疯狂起来了,作为摇滚的热爱者,兔子对于台上表演的乐队都很熟悉。

    野狗!

    狂牛!

    战歌!

    每一支乐队上台,台下的观众都会大声的呼喊出他的名字,不过因为死猫乐队当初实在是太火,以至于这些乐队的取名水平似乎不高。

    舞台上的表演和激动人心,一会是歇斯底里的高音,一会又是帅到没边的吉他,这也是摇滚的魅力所在,狂妄与激情。

    摇滚还是咱们北京牛逼!

    就是,上次我去外地听了一次他们所谓的本土摇滚,那叫什么事啊,完全就是流行乐!

    野狗!

    这才是摇滚!

    疯了疯了,好久没有这么爽过了!

    赵意兔子他们的耳边也响起了不少这样的议论,兔子脸上隐约有愤怒,但是更多的纠结,这里的摇滚乐确实比浙南牛逼。

    而赵意则是无所谓,他前世流行乐听的不多,但是国内外的摇滚可是没少听,和那些伟大的摇滚比起来,此时现场所演唱的,毕竟差了不少。

    至于唐芊,呵呵,她才不在意这些东西呢,你拿出好歌来,观众们自然就会认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