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他说她是傻女人,二缺女人,她相信自己是的

夜飞叶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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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低垂的视线里却看见他修长骨节分明的手指捏住自己的下颌,轻轻的:“包子,不行,你消化道需要休养,要么吃粥。”

    他柔声说,声音轻柔宠溺的像哄小馒头。

    “嗯?就要吃包子。”胭脂自己都被自己的发嗲惊到了,继而看见殷斐那虽然柔情却毫不妥协的眼神:“那,除了粥呢?”

    “还是,粥。”殷斐虽然和胭脂黏在一起明显意犹未尽,但还是伸手去拿钱包揣进休闲裤的裤袋。 

    “还必须是清粥。”

    说着便在胭脂面颊上吻了下便出门。

    一阿玛尼运动装,优雅绅士的气质不行不行的。

    在门口身影即将消失时还回过头来,食指中指贴唇,对胭脂甩个飞吻。

    胭脂立时被潇洒英俊挺拔的男人迷的有点五迷三道的感觉。

    这样优秀的男人,他去给自己买粥去了。

    这样迷人的男人,他能随时随地为自己去买一碗粥,而且是跑遍大半个帝都。

    啊,这种感觉,好舒服,好安全,好有依赖感,怎么自己以前不觉得?

    还是苦撑了这些年,又接连经历了这几件事,彻底把她强撑着的女汉子精神给压垮了。

    反正,现在她的心里已经没有了事业,没有了公司,没有了自己是拯救宇宙拯救杰芬几百人命运的道德神抵。

    她就像安安静静黏黏糊糊的依偎在殷斐身边。

    以前嘲笑某些女人有爱情没人性,有男人不要女人,嘲笑某些女人一和男人在一起就做出一副小鸟的样子看得人反胃。

    现在,统统都被她自己推翻了。

    世界上存在的事物都是有道理的。如果你不能理解,那是你还没时机体会。

    不论好坏,不论酸甜苦辣。

    就感情层面来说,所有的女人,如果可以,都会变成小鸟,也都愿意变成小鸟,依附在男人这棵强壮庇护的大树上。

    开天辟地,天荒地老,女人要的永远是爱,是被爱,是互相爱,是感性的情和爱。

    理智和理性是给男人的。

    女人就是水,小时候是天水,长大了是清水,即使走错路了也是泥水,终究是水。

    要不怎么母系社会就没了被男权社会取代了呢。

    只是有人巧合的遇到,有人不巧没遇到。

    或者有人发现了自己的那棵树,而有的人却树在眼前看不出。

    以前,她就是那种树树在眼前却不愿意相认不愿意承认的人。

    他说她是傻女人,二缺女人,她相信自己是的。

    她耗尽了半生的眼泪去跟他别扭,去躲去藏,甚至差不点藏进别人的婚姻里,幸好,他一直在那里,等着,没走,然后找来了。

    曾经,空了三十年的心海,拒绝相信一切真情,拒绝接受一切要激起它平静的涟漪的爱的感情。

    害怕被伤害而宁可残忍的拒绝。

    害怕被辜负而宁可躲在角落里哭泣的孤单。

    如今,真的真的都被殷斐填满。

    此生此世,今生今生,来生来世,她,胭脂,愿意为他,殷斐,而活。

    为他而勇敢接受,改变,修整,为他,做一个世间最好的女人。

    如果说,爱也是一种能力,胭脂承认自己以前不是没有,却是欠缺。

    但是,殷斐,他教会了她什么是爱,什么是敢爱,什么是互相爱!

    她爱他,更感谢他!

    十天后,胭脂出院。

    小馒头已经被殷斐转到了B市军区的一所幼儿园。因为胭脂喜欢清静,殷斐让胡大把东城区的一间小单栋别墅收拾出来给胭脂和儿子住。

    接胭脂出院的车上,气氛一时有点生硬。

    “殷斐,我,可以回A市吗?”一想到从此就要随着殷斐住在B市,这个庞大的人多的喧闹的足以把她淹没的帝都,胭脂就忐忑。

    身心有点抖。

    又要适应一个陌生的地方和人群。

    如果说当年一鼓作气到加拿大还是因为年轻气盛和自口气的话,刚在A市稳当没几天,现在又要留在B市,她真的,没做好这个准备。

    况且,这些年太漂泊,她真心累了,想安静的生活,不要再到处漂泊不要在将心安顿在路上。

    殷斐的脸色透过后视镜给胭脂一个眼神的警告:”老公在哪你就得在哪。小馒头已经转过来了,难道你想我自己带儿子?“

    胭脂自知再嘟哝下去也是徒劳。

    现在的她突然一点不想和他犟了。不想看他脸上有什么阴云密布,更不想是因为她而蹙眉。

    转过头看着车窗外。陌生的各种形状的高楼,陌生的气息。

    移回目光,欲言又止。

    正开着车的男人,玉竹般的手指灵巧地把转方向盘上,俊朗坚毅的侧脸目不斜视。

    他开车的时候向来话少。流露出天生的倨傲冷漠。

    但是,当他感应到她的目光,便移过视线,魅惑的送个眼神给她。

    胭脂,叹息一声,莫名其妙的低下头。

    “怎么?”

    殷斐趁着等红灯时,从烟盒里抽出一根香烟,深邃柔情的视线瞧着她低头,双手绞在腹前。

    视线从她的脸上漫过全身,落在白色包臀的A字裙由并拢的肉色丝袜的双腿的缝隙,露出一点点白色的裙下风光。

    “以后,不允许穿膝盖以上的裙子。”

    说着摸出打火机,点燃捏起的香烟漫不经心的回头:“膝盖以上部分,只能我看。”

    胭脂倾身,趴在殷斐车座位的椅子背上:“殷,斐,你,确定我要在这边居住吗?”

    “恩?”殷斐粗眉瞬间挑起,原本温柔魅惑的声音多出一份冷厉:“老公老婆不住在一起,难道做情人一周一会吗?”

    “我,不是,哎呀你净瞎说,我是说,我有点,害怕,你的世界。”

    胭脂深呼吸,垂着脑袋,表情软塌塌的示弱,扭捏着拽着裙角,终于把一直想说的,一直担心的却一直倔强的不肯示弱的话说了出来。

    那种官宦的豪门的世界,她不懂,其实也不想参乎,但是为了殷斐,她考虑试一试了。

    男人抽着烟,忽然停车,回手摸摸胭脂低垂的脑袋:“我带你去看看爷爷。”

    “啊?你,爷爷?”胭脂猛的抬头,有点吃惊和担心。

    四目相对,男人皱眉,表情凝重地瞧着女人眼圈微红受了惊的样子,笃定的揉揉她的头发。

    转过身,车子开始调头转弯。

    殷斐的爷爷,她那年在B市做礼仪时一次仪式上不是见过嘛,器宇轩昂的一个老年人,备受尊重的功勋高官。

    怎么一下子就见这么大的家长。

    先见妈妈不好吗?

    但是这些话卡在喉咙里,殷斐已经开车上了高架桥。

    “殷斐——”

    “没事,有我。”

    男人回答完她的忐忑,却是闭了眼睛,再睁开,暗光里泪光潋潋的把脸转向车外。

    胭脂只看见他的侧脸忽然的冷漠,阴沉。

    心里一抖。

    这样的他这样的表情,她已经好久没见了,这十天腻在一起,他的眼里除了温柔就是宠溺。

    浑身仿佛一种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感觉。

    但是,她信他,现在,她不会再因为他一点点的情绪变化就怀疑他了,她信他。

    紧张的紧紧嘴角,等着去见他家的最高统治者,最大家长。

    殷斐始终神情阴郁的一言不发,控制着车速,渐渐甩开一路的人烟,帝都的繁华,往B市西郊驶去。

    缓缓开上一片坡地,远远看见高耸的牌楼,是一处烈士陵园。

    胭脂心一晃,烈士陵园,八宝山?

    “殷斐?”

    几乎控制不住自己的吃惊,难道殷斐的爷爷,在这里?安息?

    殷斐把车停在空旷的车位。

    虽是上午,却又雾霾,昏青晦暗暗的天色里,殷斐的脸色很不好。

    骨子里散发着一股悲凉,寒气。

    他绕到车这边,给胭脂打开车门。黑色的衬衫西裤皮鞋,

    他挽着她的冰凉的小手朝山坡上走。

    一路青松翠柏,肃穆清冷如同给整片区域覆了一层秋霜。

    越往山上走,殷斐身上的寒气越阴郁,拉低了周遭十米范围的气压。

    胭脂紧紧的挽着他的手臂,有点害怕。

    八宝山革命烈士陵园,胭脂还从来没有来过。

    从小被教导的敬仰之情,庄严肃穆等等词汇,一股脑的浮现眼前。

    但是,殷斐,带她到这里,做什么?

    难道真是他的爷爷,已经去了?

    这十天无论休闲衣服还是修身西装,殷斐穿的都是黑色的,但是胭脂一点没多想,因为本来他也喜欢穿深色系列的。

    此刻,身边的自己的男人深邃,安静的可怕,沉稳阴郁的不可捉摸。

    -本章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