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斩尽杀绝

何昊远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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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州南面二十里的刘家村三面环山,共有百来户人家,九成以上都是地主刘宝仁家的佃户。

    前几天刘宝仁一家听说张献忠的叛军朝袁州来后,举家逃往吉安府去了,剩下些家徒四壁的佃户不愿离开家乡逃难,大部分选择留了下来,其中就包括刘二一家;

    刘二的想法很简单,反正家里穷得连下一顿也没有了,没有什么可让叛军抢的,与其过着随时可能饿死的日子,还不如等叛军来了,加入叛军呢,村里持刘二这种想法的人不少。

    现在叛军真的来了,一千人马浩浩荡荡地开过来,带兵的将领骑着高头大马,四支粗壮,雁翎刀扛在肩上,睥睨四顾,满是桀骜不驯的神色。

    留在村中的男人一齐到村头迎接,刘二的大伯刘佗代表大伙上去对领头的叛将说道:“谢天谢地,可把义军给盼来了,将军,我们村这些人都是打算留下来加入义军的,望将军收留,望将军收留..........”

    领军的叛将叫余大能,听了刘佗的话,显得很高兴,一抖雁翎刀大声笑道:“好,很好,你们既然愿意归顺我家大王,那就是自己人了,本将这一千兄弟赶了半天路,你们赶紧准备些酒菜出来招待一下,快去。”

    “这..........将军,小人等家中实在没有余粮了..........”

    余大能听了勃然大怒:“你说什么?上山落草还得纳个投名状呢,你们要归顺我家大王,让你们提供一顿饮食,竟然推三阻四,简直是岂有此理,来啊,给我进村搜。”

    余大能一声令下,一千叛军就象土匪一样。不由分说的冲进村去,刘佗还想劝阻一下,余大能霍然挥刀,“噗!”的一声,雁翎刀如闪电划过,刘佗的脑袋竟被砍下,滚到村民面前,几百村民吓得尖叫连连,有的起身想逃,立即被叛军放箭射杀。剩下的只得匍匐在地,不断磕头求饶。

    大队叛军冲地村里搜了一会儿,便有人出来向余大能并报:“将军,村里除了藏着些娘们和小孩,就剩下少量粹米谷糠,什么好吃的也没有?”

    余大能大骂了一声,骑着战马来到跪倒在地的村民面前,大喝道:“快说,你们把粮食藏哪儿去了?谁敢有半句虚言。他就是你们的榜样。”余大能一脸匪气,血淋淋的雁翎刀一指刘佗的尸体,就象一个噬人而食的恶魔,跪在地上的村民有的吓得小便都失禁了。一个个不断地磕头求饶。

    “将军,饶命啊。”

    “将军,饶了小的一命吧,我愿安前马后侍候将军.......”

    对村民的求求饶。余大能无动于衷,类似场面他不知经历了多少,他喜欢这种生杀予夺的快感。大刀再次一指喝道:“你,快说,粮食藏在哪儿?”

    “回........回........将军,小人等平日都吃不饱,真没有粮食藏...........”

    噗!刘二旁边的村民还没说完,就被一刀砍死,那脑袋虽然没有被砍断,便颈骨断了,整个脑袋歪向一边,只留一些皮肉连着尸体,鲜血喷了刘二脸,吓得他把脸埋到泥土里,全身瑟瑟发抖着。

    就在这时,一阵哭喊声传来,刘二抬头一看,只见躲在家里的娘子刚冲出大门,就被后面追出来的几个叛军按住,几个叛军淫笑着撕开他娘子身上的破衣裳,他娘子不住地哭喊挣扎,却又如何挣扎得过几个叛匪,很快就被剥得一丝不挂。

    一个叛一扯裤头,扛起他娘子的两条白花花的大腿便压上去,刘二那五岁的儿子从家里哭着追出来,“放开我娘,放开我娘,娘.........”一个叛匪头也不回,反手一刀砍出,将刘二那五岁的儿子整个脑袋被劈开,瞬间不成人形。

    刘二感觉那一刀就象劈在他脑袋上一般,脑子嗡的一下仿佛炸开了,“狗娘养的,我跟你们拼了,你们这些禽兽..........”

    刘二一跃而起,大喊着冲向自己的娘子,余大能桀桀一笑,雁翎刀脱手飞出,噗的一声没入刘二的背后,刘二不甘地回过头来,怒目圆睁,艰难地骂道:“你们这些禽兽,必........必定不得好死.........”

    噗!噗!又是十多支劲箭射入刘二身体,刘二象刺猬一样倒在地上,鲜血染红了一大片黄土。

    余大能拍马上去拔回自己的雁翎刀,回头对那些跪在地上发抖的村民喝道:“本将最后问你们一句,粮食藏到哪儿去了?”

    没人回答,留下来的村民都是些苦哈哈,三餐不继,哪里有粮食来藏,但又不能答没有,因为答没有就是死。

    余大能怒火中烧,桀桀冷笑着:“好好好,真是不见棺材不掉泪,来啊,把这些刁民全砍了,扔锅里烹煮,就当是兄弟们的午餐吧,别忘了扔些野葱调味。”

    吃人,这两个在承平之世说来就让人作呕的字眼,在明末这样的乱世却是屡见不鲜。

    在饱经十多年战乱、早已是赤地千里的中原,不但叛军吃人,就是普通的百姓为了活下去,异子而食的也比比皆是。

    刘家村的村民本想投靠叛军,却因拿不出一餐饭食,惨遭屠杀,男的被砍头分尸,开膛破腹之后扔到大锅里去烹煮;

    那些藏在家中的妇女被从搜出来后,当场扒光衣服,按倒在地任叛军蹂躏,连五六十岁的老妇人、四五岁的童女也不能幸免。

    惨叫声,哭喊声,在刘家村回荡,鲜血眼泪淌了一地,不但换不来一丝同情,反应让叛军多了一份生杀予夺的快意,作起孽来更是变本加利..........

    ***

    秦牧带着两千人马奔赴袁州,为了赶时间。也为了掩饰行踪,抄小路而行,不想一头撞入了刘家村,得到前方探马回报刘家村的惨景后,秦牧满脸黑线游动,两千士卒也无不是气愤填膺。

    抛开保护百姓这些空虚的大义,秦牧一支人马在会昌日以继夜的苦练,每天弄得满身的伤,有的同袍甚至在训练中重伤身亡,经历了如此艰苦的训练。流那么多血汗,为的是什么?

    除了丰厚的饷银驱使外,谁又不想在战场上证明自己的价值呢?

    秦牧没有丝毫迟疑,在战马上直起身子,锵的一声,巨阙剑带着一道寒光脱鞘而出,他持剑摇指前方大声喝道:“兄弟们,一把宝剑磨得再锋利,若不出鞘。也永远没法展现它的锋芒。这几个月来,你们刻苦训练,流了无数血汗,为的就是把自己打磨成一把无坚不摧的宝剑。现在,是你们出鞘时候了,你们准备好了吗?”

    “准备好了。”两千人马齐声怒吼,声摧山岳。

    “好!现在随着我的战旗。冲上去,将前面敌人碾碎,用敌人的血肉淬炼你们的锋芒吧!让一切敌人在你们的锋芒下变成尸体吧!”

    刘家村三面环山。只有东面相对开阔,十里稻田还没有抽蕙,绿油油一大片,中间一条可并行三匹战马的黄土路直通刘家村,一面秦字大旗猎猎翻卷,大旗之下一条黑色的游龙沿着黄土路直冲刘家村。

    村里的叛军接到警哨的并报,也匆匆开出村头列阵,他们人数虽然少了一半,但并不害怕,因为自南昌开始,他们席卷湖广,势如破竹,所向披靡,所过之处官兵降的降,逃的逃,早已让这些叛军变得飞扬跋扈,目无余子。

    一脸桀骜的余大能将口中的人肉狠狠的吐,雁翎刀猛然一指,嚣张地大吼道:“兄弟们,废话我也懒得多说,给本将冲出去,砍他娘的,砍完这些不长眼的东西咱们回头再大块吃肉,大碗喝酒,冲!”

    一千叛军顿时嗷嗷直叫,随着余大能疾冲而出,双方就象两股洪流,顺着黄土路迅速接近,

    叛军嚣张的反冲出来,这一点秦牧不奇怪,人家横行千里未尝一败,嚣张些是正常的;

    只是在秦牧的想象中叛军都是些乱民,加上张献忠进军太快,肯定没时间训练军队,叛军作战肯定没什么章法可言;

    可令他诧异的是,眼前这支叛军的队形竟是很严整,在如此狭窄的黄土路上,每排六七个人,在奔跑的过程中仍能保持队列不乱,前面几排持长枪,再稍后一点是弓箭手,再后面的就看不清了。

    没有时间让他多想,两军很快接近,在这种狭窄的地方,弓箭手摆不开,无法形成强大的齐射,在进入射程之后,双方稀稀落落地放了几箭,终究是要硬碰硬才能分出胜负了。

    “狭路相逢勇者胜,杀!”秦牧持剑大吼一声。

    他刚一拍战马,蒙轲和刘猛这些员悍将却闷不作声地抢先冲了出去,一个持长刀,一个持狼牙棒,如同两尊杀神呼啸冲出。

    嚣张的余大能被两人的气势所慑,终于露出了一抹惊惧的神情,但是已经晚了,蒙轲和刘猛二人同时纵马冲近,黄土路最多也就能并行三马,避无可避。

    刚一照面,蒙轲一刀狂劈而出,只听得“当!”的一声金铁交鸣,余大能的雁翎刀被荡开。

    没等他有进一步反应,刘猛那根巨大的狼牙棒已经如泰山压顶被砸下,嘭!余大能那硕大的脑袋象个西瓜一样,被砸得四散飞裂,脑桨血水飞溅如雨;

    紧追在刘猛身后的秦牧被溅了一面,眼睛都睁不开。

    上千叛军谁也没想到,己方的主将一个照面,脑袋便被砸成了个烂西瓜,那脑浆飞溅的情景太震撼人心了,每个看到的叛军都不由感觉头皮发麻,脱口发出一阵惊叫,士气顿时一泄千里,前面的几排叛军吓得不断后退,和后面的叛军撞成一团;

    也不怪他们如此,任何军队主将一个照面就被暴头的话,都会溃不成军,何况他们并不是什么百战精兵,在湖广所向披靡并不是他们多利害,而是官兵太无能,贼未到便先弃城逃跑了。

    打惯了顺风仗的他们,虽然多了些桀骜不驯的傲气,但并没有质的变化,主将一死,立即就变成一盘散沙。

    蒙轲和刘猛就象两把巨犁,沿着黄土路一路犁过去,刀影翻飞如虹,狼牙棒狂扫如风,路上的叛军就象犁尖下的泥土,被犁得不断向两边翻滚开去;

    刘猛的巨型狼牙棒显得霸道得多,在他暴喝声中,每一次扫出,就能砸翻一片叛军,而他最喜欢就是暴头,仿佛只有这样才能发泄心头的恨意一般,一个个叛军被他砸得脑袋炸裂,脑浆四溅,死状惨烈无比,余者吓得哭爹喊娘,纷纷走避。

    蒙轲两人开始还需要用武器狂砍,等冲过几丈之后,吓破胆的叛军不等他们杀到,就纷纷逃入两边的水田里,在他们冲锋的路面上竟是空无一人。

    抹去脸上血桨的秦牧不禁心生感叹,用蒙轲和刘猛冲锋,真是杀猪用宰牛刀,这两个家伙应该去跟凶悍的鞑子拼命,而不应该用来对付一群乌合之众。

    有他们杀在前面,别说秦牧捞不到砍人的机会,就连霍胜、崔锋这些悍将也是毛都没捞到一根。气得他们跃落战马,便往水田里冲,后面的两千悍卒有样学样,也立即跟着冲入水田,对吓破胆的叛军猛追猛砍。

    水田里的稻谷还没抽蕙,一脚下去,淤泥便漫过脚面,有些人鞋子都掉了,有的则摔得满身是泥水,还是不管不顾,光着脚仍是追杀不休,放眼望去,一大片水田里到处是人影刀光,泥巴乱溅,长势大好的稻子遭了殃,被践踏得七零八落。

    秦牧的两千士卒心中无不积满了怨气,之前秦牧曾一再强调,首战一定要打出威风来,把敌人打得闻风丧胆,现在好了,好好的首战,打成了这样,在满是淤泥的稻田里追逐;

    虽然叛军和田间的稻谷一样被砍得七零八落,但作为胜利一方,满身泥巴,同样是狼狈不堪,未免让胜利的果实便显得没那么光鲜了。

    因为心中积着这样的怨气,叛军就是拼死逃出十里,仍然没法逃出被追杀的命运,逃得再快,身后也总缀着几个“泥人”。秦牧这支大军十公里负重越野长跑可是常事,论速度,可没有几个比得上他们。

    他们根本不打算放走一个叛军,我让你奸.淫掳掠,我让你烹食人肉,我让你丧尽天良,更重要的是,我让你弄得我一身泥巴,杀!一个不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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